□ 陈月婷陈遇亨夜拒贿金

西江日报 2020-01-05 01:07

广宁县从明嘉靖三十八年(公元1559年)开始建县,史书记载,至清道光年间。先后共有68人通过科举考试金榜题名,担任过知县以上官职者不乏其人,更有为民办事、廉洁奉公的好官青史留名。其中,一身正气的陈遇亨为人做事光明磊落,赢得后人赞颂。

陈遇亨是广宁南街青云巷人。他从小聪明好学,不但练得一手好书法,赋诗作对也能脱口而出。在他10岁那年的除夕,他上街玩耍,赏春联,看花灯。“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大街上的节日氛围让小遇亨赏心悦目。他欢快地走进一条小巷,却发现这里有几户人家房屋破旧,别说花灯,就连对联也是陈年留下来的,小遇亨顿时没了游玩的心情。他知道,这些人家太穷,穷得连春联都没钱更换。小遇亨转身回家,拿出父亲书写对联时所用的大红纸张,自己书写了十几副新春对联,分送给那些贫困户,寄予自己的一份同情、一份关爱。

陈遇亨刻苦好学,饱读诗书,后来入京,凭着出众的才学谋得一官半职。后来又在清嘉庆七年(1802年),出任广西上思州知州。

古代的上思州穷山恶水,地瘦民贫。也因为官府缺乏财政来源,于是想方设法向百姓摊派,每年摊派收益竟然高达6000银两,以致民怨沸腾。陈遇亨上任后,多方了解情况,倾听百姓呼声。为了减轻老百姓的负担,他不但取消了摊派,还将赋税削减了一半,为使官吏不敢作弊勒索百姓,他重新修正并颁布相关规定,安排专职官员监督执行。陈遇亨虽然平时省吃俭用,但重教兴文却不遗余力。清嘉庆九年(1804年)陈遇亨捐献俸银,在上思州东街义学旧址修建了一间书院。因为州署后面有一座三台山,于是就将书院取名为“三台书院”。陈遇亨还想办法增加生员的津贴,聘请老师讲授经书。为当地读书人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求学场所。

陈遇亨不仅关心民众疾苦,而且为官廉明公正。话说,有一次,陈遇亨出公差在上思州月明驿馆留宿。当天夜晚,陈遇亨在驿馆就着烛台看书,忽然,门外传来“咚咚咚”的敲门声,陈遇亨开门察看,来访者原来是一桩官司的主案人王密。诧异之间,只见王密从布袋里掏出300两银子,郑重地放在桌子上,恳求着说:“大人,我有事相求。希望能在我的诉讼官司中您能网开一面,给予协助,判我胜诉。这300两银子是一点心意,敬请知州大人笑纳。”陈遇亨这才知道了对方的来意,声色俱厉地回答道:“为官断案,最要紧就是秉公执法,如果我连这一点都做不到,如何面对衣食父母、上思百姓。如果你想用钱财收买我,还劝你赶快收手,死了这个心吧。”王密一看情形不对,心想:“没听说当官的不爱钱的,莫非嫌我给得太少?好在我有准备。”于是,又急忙从布袋里掏出200两银子放在桌面上,满脸堆笑地说:“大人,我敬仰您的为人,这500是全当见面礼,还望大人高抬贵手,日后必当重谢。”陈遇亨一拍桌子,猛地站起来说:“举头三尺有神明,不畏人知畏己知。凡事讲求公正,决不能黑白颠倒。”见陈遇亨大义凛然,一身正气,王密只好慌忙收起银两,灰溜溜地走了。

过了几天,陈遇亨调查清楚,王密是当地恶霸,平日里仗着有些财力,官商勾结,不择手段地欺压百姓。他看中了李村的一块田地,竟然假造地契,妄想占为己有。陈遇亨秉公执法,不但判决王密败诉,还对其严加惩处,百姓一片叫好。陈遇亨夜拒贿金,公正审案,激浊扬清一事被当地老百姓传为佳话。

此事过后了半年之久,陈遇亨出外巡视,恰好又路过上思州月明驿馆,看到驿馆门上贴有这样一副对联:“雨满农郊春种地,月明公馆夜辞金。”陈遇亨不禁感慨万千,回州署后写下自己的心声:“途经驿馆驻征鞭,尘梦遗忘已半年,谁竟知余清似水,故将旧事写新联。何故百姓信我深,惟剩冰壶一片心。”

据说,因公事繁忙,长期不能回家乡广宁看望父母和兄弟姐妹。嘉庆十年(1796年),陈遇亨让弟弟陈遇龙带上父母到上思州小住一段时间。百姓心中有杆秤,陈遇亨父母来上思州那天,竟然有很多黎明百姓自发地在街道两旁夹道欢迎,这可是为官者最高的待遇啊!陈遇亨的父母看见自己的儿子在当地被人尊敬,受人爱戴,十分欣慰。

有道是:“知史以明鉴,查古以至今。”陈遇亨为官清廉,在百姓心中留下丰碑。1913年,原来的上思州改为上思县。在现在的上思县志、广宁县县志都记载了陈遇亨秉公办案、为政清廉的事迹。广宁县新编的陈氏族谱也把陈遇亨作为族中名人加以传颂,让陈氏后人世代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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