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开创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新局面 新会区人民法院获全国先进

江门日报 2019-12-31 08:40

新会区人民法院通过建立圆桌审判机制等方式,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借助“e诉讼”平台,新会区人民法院探索婚姻家事“互联网+”审理模式,减轻了当事人往返法院诉累。

全面推进家事审判改革,推动婚姻家事审判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开启婚姻家事“互联网+”审理新模式,引入“e诉讼”远程调诉系统,提升婚姻家事案件当事人的庭审参与率;深入开展“反家暴”行动,发出人身保护令8份……

法治呵护花蕾,真情温暖巾帼!近年来,新会区人民法院立足司法审判实践,坚持开拓创新,多措并举,不断满足妇女儿童对司法的多元需求和期待,开创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新局面。

近日,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发布会在北京召开,新会区人民法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成为此次江门地区唯一获评此称号的单位。

改革创新

撑起妇女儿童的法律“保护伞”

1837件,这是新会区2017年至2019年12月初审结离婚、子女抚养纠纷案件的总数。数字的背后,是新会区人民法院为妇女儿童撑起法律“保护伞”的决心。

组建了婚姻家事案专业团队,在审理婚姻家事案件时,积极落实心理辅导干预、家事调查、案后回访等制度;开辟妇女儿童案件审判绿色通道,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经济困难的妇女儿童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用……近年来,新会区人民法院主动作为,适应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新常态,围绕“家事审判”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家事审判没有“一判了之”,而是用心为当事人打造了一个人性化的婚姻家事审判庭。过去两年多时间审结的1837件离婚、子女抚养纠纷案件,调解率超过了53%。

创新不仅仅局限在家事审判改革上,婚姻家事的审理模式也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得更加“人性化”。2018年6月,新会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完成升级改造,借助该诉讼服务中心的“e诉讼”平台,新会区人民法院探索婚姻家事“互联网+”审理新模式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利用“e诉讼”平台,实现远程送达、庭审、调解,提升婚姻家事案件当事人的庭审参与率,让法官能够全面聆听当事人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从2018年6月至今,新会区人民法院借助“e诉讼”平台,调解多起婚姻家事案件,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减轻了当事人往返法院诉累。

在立足司法审判实践、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的过程中,新会区人民法院深化“反家暴”行动。家事审判过程中,新会区人民法院对审查后认定涉及家暴案件,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及时送达公安、妇联、社区等相关部门,有力保护家暴受害人。2017年以来,新会区人民法院共发出人身保护令8份。

职能延伸

拓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渠道

与新会区妇联共同成立“婚姻家事纠纷联调中心”,不断拓宽处理家事纠纷的途径,该中心成立以来共调解婚姻家事纠纷案件27件……立足司法审判实践的同时,新会区人民法院积极进行职能延伸,输送司法人文关怀,扩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渠道。

2018年,新会区人民法院在处理一起离婚纠纷时,承办法官在听取未成年儿子对父母离婚后其抚养问题的意见时,发现该未成年人性格孤僻,存在严重的心理障碍。随后,“婚姻家事纠纷联调中心”专门指派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特邀调解员对该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克服心理障碍。新会区人民法院这种司法人文关怀还感化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最终双方深刻反省其在维系家庭、教育子女方面存在的不足,在法官的促成下言归于好。

这只是新会区人民法院输送司法人文关怀的一个缩影。同时该院还主动建言献策,推动完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体系。新会区人民法院法官王潇凝担任市人大代表期间,连续两年提交了《关于在江门市开展“五邑侨乡校园零暴力活动”的建议》及《关于在江门市建立青少年法治综合教育基地的建议》等建议,推动了全市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工作。

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综合治理上,新会区人民法院也积极出策出力,积极参与校园法制教育和社区法制教育,先后选派13名法官担任全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大力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协助学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等,完善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法治教育机制。

多方努力下,近年来,新会辖区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年减少。新会区人民法院未成年案件综合审判庭先后荣获“广东省少年审判工作先进单位”“广东省青少年维权岗”“江门市新会区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学校活动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寓教于审

尽力挽救每一位失足未成年人

2017年以来,新会区人民法院共受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9宗61人,对于认罪态度良好的未成年被告人,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对31人适用非监禁刑,缓刑适用率为50.82%。

新会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12月先行先试成立了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女法官承办案件,“寓教于审”,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尽力挽救每一位失足的未成年人。

审判未成年人案件时,新会区人民法院会针对新会区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确定庭前调查、庭审感化、庭后帮教的审判模式,通过庭前准备阶段,了解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和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以便在庭审时尽可能去感化失足少年。

同时,新会区人民法院通过设立未成年人案件快速通道、建立圆桌审判机制、邀请社区工作者和妇联工作人员担任特邀代理人或陪审员等方式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并依法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实施档案封存,为未成年罪犯撕下“少年犯”标签。

新会区人民法院还积极落实落实外地籍未成年罪犯“同城待遇”,推动外地籍未成年罪犯附条件在辖区接受社区矫正,成功帮助了很多外地籍未成年人。

文/图林润开楼慧琴何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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