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加计抵减比例提高 生活性服务业减税红利再加码

江门日报 2019-12-18 07:55

今年4月1日正式落地的深化增值税改革安排中,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按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政策实施期限暂定至2021年底。

今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明确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系列改革政策出台后,江门市税务局始终心系广大纳税人,立足为民服务解难题,通过政策集中宣讲、一对一辅导、上门送政策等多种方式,大力帮助企业了解政策,应享尽享改革红利,使发展更有底气和活力。

税收优惠加码

政策红利落进纳税人“口袋”

“加计抵减政策出台没多久,税务部门就开始通过微信公众号给我们推送各种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政策解读,还提醒我们收看全省的政策解读直播。这样的政策辅导既精准又及时,还摆脱了传统现场培训的地域和时间限制,更加形象生动,真是太好了。”台山市碧桂园凤凰酒店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易小姐说。

据了解,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住宿业,属于加计抵减受益的生活服务业类。2019年4—9月,该公司原本应申报缴纳增值税56.35万元,由于符合加计抵减政策,可在实际抵扣进项税额的基础上,再加计抵减10%。仅此一项,该公司就累计少缴了9.1万元税款。

“缴税少了,负担轻了,这可是实实在在的红利到账。”易小姐高兴地说:“对我们酒店业来说,尽管税率没有下调,但通过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来实现减税降费,享受的过程也简单便捷,真是意料之外的惊喜。10月又迎来了国家对生活服务业的减税再加码,加计抵减比例提升至15%。仅10月我们又多省了8100元,这真的是喜上加喜!”

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9月底发布了《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这意味着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增值税加计抵减比例从10%提高至15%,对文化体育、教育医疗、旅游娱乐、餐饮住宿、居民日常服务业纳税人来说,又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使纳税人再次切实感受到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利好。

税率下调引发链条效应

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更有活力

优惠政策的不断升级,让越来越多从事生活性服务业的企业发展添了底气的同时,广东省工商业用电价格也作出调整,先后两次下调用电价格,让大湾区工商业纳税人切实体验到电力成本下降带来的幸福感。

据统计,今年3月,台山市碧桂园凤凰酒店有限公司最高用电单价是0.5848元/千瓦时,4月和7月用电单价分别为0.5680元/千瓦时和0.5199元/千瓦时;与3月相比,下降幅度分别为2.87%、11.10%。

“每年的暑假前后正值用电高峰期,比用电低峰期月均增加用电量约30万千瓦时。近两年酒店业竞争激烈,公司利润空间被压缩,连续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真的是场"及时雨"。我们简单算了一下,公司4—9月用电成本下降了13.55万元,预计今年全年用电成本下降达25万元。”易小姐表示:“增值税税率下调引发链条效应,用电成本下降可降低工商业企业生产成本,经营利润直接提高,让我们酒店发展更有活力。”

(文/黎禹君廖丹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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