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警方查获6.7余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南方都市报 2019-12-10 23:12

南都讯 记者罗忠明 通讯员万紫君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一旦发生泄漏将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近日,鹤山市公安局破获一宗非法生产、经营易制爆物品案,查获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达6.7余吨。

2019年8月20日,民警在沙坪街道赤坎工业区某塑料厂厂房进行日常消防检查时,发现该工厂生产的物品有刺激气味,且无法提供营业执照。民警详细询问两名在场员工,其称该厂房是用于生产硫磺。硫磺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民警随即对两名工作人员进行控制,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组织警力对该工厂进行查封。

经审讯,两名嫌疑人潘某志、农某冠供述其被该厂老板温某辉雇佣,利用硫磺粉、碳酸钾等物品生产、买卖硫磺成品的犯罪事实。民警迅速出击将温某辉抓获。经办案民警清点,厂房内硫磺粉、工业碳酸钾以及成品硫磺合计6.7余吨。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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