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花接木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一机动车检测站面临12万元处罚

江门日报 2019-12-10 22:54

江门日报讯(记者/林立竣通讯员/江晓峰)因车辆在排气检测过程中存在用其他车辆替代、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近日,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拟对新会一机动车检测站处以12万元罚款,并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进一步处理。

日前,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对辖区内某机动车检测站进行执法检查。检查期间,新会分局调阅了该站11月8日和20日出具的车辆检测报告和监控录像,发现3辆蓝牌车排气检测过程中涉嫌用其他车辆替代、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行为。

经调查取证,该检测站的监控录像显示,11月8日,银色小车先后与粤J06×××、粤CFS×××在同一检测线进行排气检测。检测过程中,另外两辆车所在的检测设备没有运行。经翻查监控系统记录,银色小车当天共完成3次排气检测过程的监控录像记录,但只有一次排气检测登录记录及一份排气污染物测试报告。

11月20日,该检测站再次以相同的方式让黄色小车代替粤JN2×××进行排气检测。经核实,该站提供的涉事3车的排气污染物测试报告,存在排气检测过程中用其他车辆代替检测、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行为。

执法人员表示,该站用其他车辆代替检测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后经核查,该站已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责令该机动车检测站停止违法行为,重新对涉事3车进行排气检测,并拟对其罚款12万元,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进一步处理。

市生态环境局表示,希望对该机动车检测站造假行为的严厉惩处能够对江门市其他机动车检测单位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生态环境部门将贯彻实事求是、公开透明、依法行政的原则,严格规范机动车环保检测秩序,今后也将对各类弄虚作假行为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坚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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