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驾驶 超标电动三轮车闯红灯 发生事故后逃逸还妨碍民警执法
江门日报讯(记者/区景常通讯员/刘晓菲)近日,台山警方对涉嫌无证驾驶、肇事逃逸和妨碍民警执行职务的嫌疑人晏某,作出合并执行拘留20日、罚款3000元的处罚。
11月6日14时07分,晏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行经台城凤凰大道与陈宜禧路交叉路口左转弯往西湖方向行驶,因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闯红灯)与对向由东向西正常直行的由李某驾驶号的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晏某没有停留,直接驾驶三轮车离开现场。这时,倒地的李某马上起来,驾驶摩托车追赶。很快,李某追上并截停了晏某。晏某让李某不要报警,答应赔偿摩托车维修费用。相约到台冲路的某摩托车行后,双方对维修估价存异议,李某只好报警。期间,晏某用“西瓜刀”自行将三轮车上装载物和电池取下。接到报警后,台山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赶到车行,了解情况后决定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回大队处理。就在民警准备依法暂扣车辆时,晏某拒不交出拆下的电池。多次警告无效后,民警将现场情况汇报至指挥中心,并在南门派出所民警协助下,强制执行车辆暂扣和人员传唤。
经鉴定,晏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为机动车。经查,晏某未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取三轮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在证据面前,晏某对自己无证驾驶、肇事逃逸和妨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案件仍在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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