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连一公司拒绝履行搬迁义务 法院与多部门联动执法,强制腾退大片厂房

江门日报 2019-11-09 06:27

□江门日报记者朱仑

通讯员曾伟杰钟绮敏何奎

为深入贯彻“南粤执行风暴2019”专项活动,积极落实最高法切实“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蓬江法院大力推进强制腾退专场活动,致力于所有不动产拍卖成交均落实腾退交付。11月5日,蓬江法院针对拒绝履行搬迁义务的位于蓬江区潮连的一处工业园,采取联合多部门强制执行行动,取得了阶段性良好成效。

公司未支付租金被起诉

2015年,潮连某公司开始租用相关厂房及宿舍,因没有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被起诉至法院。经蓬江法院一审、江门中院二审,最终判决解除租赁合同,该公司需在期限内搬离租赁场所。因该公司没有按照判决履行搬离义务,蓬江法院依法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蓬江法院多次向该公司发出腾退通知,但该公司一直不履行相应义务。后蓬江法院到厂内张贴告知函和公告、责令公司法定代表人履行搬迁义务,该公司开始也有书面向法院报告搬迁计划,但一直没有实施。经蓬江法院多次催促,该公司仅以拆除零星设备应付,搬迁态度消极。蓬江法院认为,被执行人怠于履行,法院为此采取强制腾退行动。

多部门近100人联动执法

因该案腾退范围涉及大片厂房及宿舍,案情复杂,任务艰巨,法院将情况上报。由地方党委牵头协调,确定联合公安、人社、司法、卫生、地方政府等多部门近100名工作人员联动执法。

此后,蓬江法院专项组多次到场执行,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已经落实了厂区内1、2、11号楼的腾退和交接手续。但相关的生产车间内有大型设备,仍需进一步落实腾退方案。

明确搬迁计划和交付时间

当天上午,蓬江法院执行专项组在天未亮时已到达厂房区域,决定实施第一阶段执行工作任务:切断所有厂房的供电。到场后,执行人员马上控制工业园的总电房,确定所有厂房均没有进行生产及人员在内的情况下,由专业人员对用电线路进行筛查,确定后对其进行关闭,并由法院张贴封条。因电源被切断,工厂无法正常生产,工厂部分在场人员开始鼓噪,甚至出现有人晕倒现象。此时,卫生部门马上安排医护人员处理,情况暂时稳定后将不适人员送至医院,另外公安、人社、司法等部门在厂内设置咨询点,有秩序地疏导相关人员。

现场稳定后,法院专项组领导现场与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协调,并再次实地考察落实搬迁方案。最终,该公司现场向申请执行人交付了5、10号楼,其余还有大型设备的车间也明确落实了相关的搬迁计划和交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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