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养犬管理 社会听证会陈述人、 旁听人的公告

江门日报 2019-11-08 07:48

为进一步听取民声,了解民意,江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定于2019年12月上旬召开养犬管理社会听证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2019年12月上旬,上午9:30—12:00

二、地点:江门广播电视台一楼演播厅

三、听证事项:

1.每户限养犬只数量如何规定?限养的犬只品种如何规定?

2.如何对犬只实施登记?是否需要植入电子芯片?

3.“遛狗”时间和地点是否需要作出限制?公园、广场等人流较多的公共场所应否允许“遛狗”?

4.如何为犬只注射疫苗?费用由谁承担?

5.如何规范繁殖、销售、诊疗犬只的行为?

6.对不文明、违法养犬行为如何管理?

7.犬吠扰民、犬只伤人,饲养人应承担哪些责任?

8.如何发挥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的养犬管理作用?

9.对公共场所的流浪犬只、无主犬只如何处理?

四、报名条件:

(一)陈述人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

2.具有完全民事能力,能真实、客观表达意见,对上述听证事项有个人想法和意见;

3.遵守听证会有关纪律。

(二)旁听人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

2.具有完全民事能力,遵守听证会有关纪律。

五、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8日至25日

六、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者,请携带有关证件,到蓬江区发展大道江门广播电视台一楼前台,或蓬江区华园中路25号江门日报社办公大楼融媒体事业部报名。陈述人请选择听证事项中的一、两个问题发表观点,形成书面意见连同身份证明材料一同提交。

报名截止后,江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在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确定名单。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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