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分红继承引纠纷 法官人性执法促和谐

江门日报 2019-11-06 14:56

江门日报记者/朱仑通讯员/曾伟杰刘洁

一个原本和睦的家族因遗产继承发生矛盾,最终对簿公堂。考虑双方之间的亲情关系,近日,蓬江法院执行法官在办理该宗继承纠纷案件时,不仅妥善高效地处理了农村股份分红的分配问题,还充分发挥执行司法建议作用,从源头预防化解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和讼累,取得良好效果。

被告不给钱,法院立案执行

市民洪某、李某夫妇育有4个儿子,洪某于2015年去世后,4个儿子签订了遗产分配协议,约定老人原来享有的集体股份分红由他们均分。因集体规定分红款每户只能转到一个账户里,经协商,为了便于管理,以洪某的小孙女即小儿子的女儿的名字进行登记,收到分红款项后再均分给4兄弟。起初,2015年和2016年的分红款,小孙女都有按照约定进行收取和分配,但2017年,在李某也去世后,小孙女收取了分红后便再也没有分配给3位伯父。洪某的3个儿子遂将小孙女起诉到法院,要求分配相应的分红款。但小孙女认为该分红是其个人财产,且相关协议是洪某4个儿子之间的约定,对其没有约束力,遂一直不愿对分红款进行分配。

案件经过一审和二审,法院最终判决确认洪某的4个儿子对集体分红款各享有25%的份额及相应权益,小孙女需向3位伯父分别返还相应的2017年分红款。判决生效后,小孙女没有履行返还义务,经当事人申请,蓬江法院依法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即洪某的小孙女名下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但并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此时,申请人反映被执行人有车辆用于出行,法官遂马上组织人员对车辆进行查封扣押。

得知车辆被扣押后,被执行人马上来到法院要求返还车辆,一开始,被执行人还强词夺理,拒不承认判决内容,并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在执行法官坚持不懈的耐心说理和司法拘留的有力震慑下,被执行人最终对法院表示信服,并当场缴纳纠纷款项,案件也得以顺利执结。

向集体组织发出司法建议书

虽然案件已经办结,但执行法官考虑到本案解决的仅仅只是2017年分红的问题,未来可能仍会出现类似情况,因此,法官决定向发放分红款的集体组织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其将原来归属洪某的分红款,每年平均支付到其4个儿子的银行账户内。收到法官的司法建议后,该集体组织也迅速作出回复,表示将进一步规范相关约定的实施,并积极配合洪某股份分红问题。

执行法官的人性化执法不仅有效化解了矛盾,还促进了家族和谐,避免亲人之间日后不断起诉、申请执行,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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