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海关查获濒危物种砗磲制品

江门日报 2019-10-31 07:58

图为江门海关查获的疑似砗磲手链。

江门日报讯(文/图记者/王鼎强通讯员/李钊周日强)日前,江门海关所属外海海关在旅检渠道对一名出境旅客的随身行李物品进行检查时,查获疑似砗磲手链一串,重约60克。后经华南野生动物物种鉴定中心鉴定,该手链为濒危动物物种砗磲科贝壳制品,列入CITES附录II。目前,该关已按规定进行处理。

砗磲是海洋中最大的双壳贝类之一,被称为“贝王”,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中国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里也将砗磲贝列为一级国家保护海洋生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邮寄或携带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必须持有国家濒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主动向海关申报,否则任何贸易方式或者携带、邮寄砗磲及其制品进出境的行为均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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