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三大行动,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3个月来立案查处企业195家

江门日报 2019-10-27 07:00

澳华特种水产饲料有限公司锅炉的密闭措施不完善。

江门日报讯(文/图记者/林立竣通讯员/江晓峰)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聚焦江门市潭江牛湾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等突出生态环境难题,从7月份起,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三大行动——“蓝剑1号”大气环境专项执法行动、潭江牛湾断面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和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为此,市生态环境局抽调业务骨干85名,分别组建成立11个潭江流域环境监管执法专班小组、16个大气污染防控核心区环境监管执法专班小组,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放污染物或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据统计,开展行动3个月来,市生态环境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548人次,检查企业、生活污水处理厂、农业源及排污口1448家(个),发现环境问题企业449家(其中发现环境违法企业242家),已立案查处企业195家,罚款2594万元,涉嫌环境犯罪4宗,取缔关闭1家。

在9月的执法检查中,专班小组发现,“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未彻底是“未批先建”等问题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出现“厂中厂”“微型工业园”等“散乱污”企业的典型分布现象。如位于蓬江区的江门市篁庄橡胶厂,其本身就存在违法扩建行为,还引入了4家“未批先建”的“散乱污”企业。此外,不正常运行废气治理设施、超标排污等也使环境违法问题突出。

典型案例

台山佳和食品公司废水直排

9月20日,台山分局执法人员对台山市佳和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的废水收集池设置有一条软管,利用潜水泵将收集池的生产废水直接抽到废水标准排污口直接向外排放。根据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排放的废水污染物浓度超过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限值要求。

针对该公司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行为,台山分局对其立案查处,对产生污染的生产设备予以查封,并依法将主要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行政拘留。

澳华饲料公司废气排放超标

9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大气专班执法人员对江门市澳华特种水产饲料有限公司进行环境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的4t/h燃生物质锅炉正在生产,锅炉废气治理设施的布袋除尘单元设备正在运行,但水喷淋单元设备没有运行。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公司的燃生物质锅炉烟气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的氮氧化物超标,同时该锅炉的密闭措施不完善,部分燃烧废气通过炉膛溢出直接外排。

针对该公司“不正常运行治理设施”和污染物排放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将该案件移送新会分局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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