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网购零件自制枪支被刑拘 新会公安缴获一批疑似枪支、弹药及配件

江门日报 2019-10-25 07:22

□江门日报记者/张奕维通讯员/陈晓雯

想自行购买零件组装一把气枪玩玩,过下枪瘾?不行,就算在家里玩,也是违法的!近日,新会公安强势打击涉枪违法犯罪,在网警部门的技术支持下,通过对寄递物流业的检查获取到涉枪嫌疑人的身份,成功破获4宗涉枪案件,抓获并刑拘4名嫌疑人,缴获疑似枪支6支,弹药以及枪支配件一大批。

快递订单露端倪

9月初,新会公安在开展集中清查整治行动中,发现几名利用物流快递渠道购买枪支零部件的嫌疑人。近日,他们兵分三路,连夜依法进入会城街道某公寓、双水镇某住宅、新会区崖门镇某住宅及新会区崖门镇崖南社区某农林场的嫌疑人家中进行搜查,当场抓获嫌疑人梁某旺(男,28岁,双水镇人)、黄某康(男,35岁,崖门镇人)、阮某靖(男,28岁,崖门镇人),搜出疑似自制火药枪支1支、气枪3支、枪支散件以及弹药一大批。

9月14日,又连夜赶赴古井镇,在官冲村某住宅内抓获涉枪人员唐某旺(男,55岁,佛山南海人)。民警现场缴获疑似火药枪支1支、大发射钉弹94发、小发射钉弹53发等一批零件。

“90”后枪迷网上学装枪

经审讯,4名嫌疑人分别对网购配件非法制造、买卖、储存枪支弹药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其实我也知道私自组装枪支是违法的,但我当时就是抱着一种侥幸的心理。”面对民警的审讯,“90后”的小梁默默低下了头。

在新会打工的“90”后小伙子梁某是个枪迷。于是他学习网上的视频教程自己动手组装。他先后花费2300元网购了枪管、夜光红外线激光瞄准器、消声器、钢珠等一系列气枪配件,一边看着视频教程,一边自行摸索组装了一支改装的火药枪,用来到郊外打鸟打老鼠。

另外三名嫌疑人黄某康、阮某靖和唐某旺均交代,他们都是枪迷,平时喜爱研究枪支弹药,被警方搜查出的快排气枪、火药枪都是通过学习网上视频教学,网购零部件自行组装的,一般用于打鸟。

目前,新会公安分局已依法对上述嫌疑人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查当中。

三种情况认定为枪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非法买卖军用枪支1支以上、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将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定罪处罚。

对于网上贩卖枪支,根据国家枪支管理法,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制造、买卖枪支。如果网店贩卖的“玩具枪、气枪、仿真枪”等枪支达到国家对枪支认定、鉴定的标准,就属于违法行为。

以下三种情况均认定为枪支:

1、凡是制式枪支、弹药,无论是否能够完成击发动作,一律认定为枪支、弹药。

2、凡是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包括自制、改制枪支),一律认定为枪支。对能够装填制式弹药,但因缺少个别零件或锈蚀不能完成击发,经加装相关零件或除锈后能够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一律认定为枪支。

3、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按照《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规定,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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