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银保”再为中小企业融资“送福利” 符合条件企业可获保费全额补贴

江门日报 2019-10-11 07:14

江门日报讯(记者/唐达)2019年江门市中小企业“政银保”融资项目保险费补贴现正开展申报工作。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在“政银保”项目下融资且按期结算本息及缴纳保险费用(或担保费用)的企业,经申请审核并获通过后,将对企业已缴纳保险费(或担保费)进行全额补贴。

江门市中小企业“政银保”融资项目从2014年开始启动,2018年后得到快速发展,切实缓解了企业“融资难”问题。2019年1—9月,“政银保”融资项目共实现融资贷款3309笔,贷款总额33.53亿元,提前一个季度完成全年目标,切实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其中,企业通过“政银保”模式实现贷款的,需在银行贷款利息基础上缴纳2%保费。为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有效缓解“融资贵”问题,江门市于日前正式实施《江门市中小企业“政银保”保费扶持资金实施细则》,对项目内实现融资的企业缴纳的保费(或担保费)进行全额补贴。因为有保险机构和担保机构的参与,进一步降低了企业贷款门槛,提高了贷款额度,丰富了企业融资选择。

记者了解到,因江门市曾于2017年12月对“政银保”项目实施日起至2017年11月所缴纳保险保费的企业进行了全额保费补助。因此,该《实施细则》主要为延续性扶持措施,主要面向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在“政银保”项目下融资且按期还本付息及缴纳保险费用(或担保费用)的企业,对其所缴纳的保险费用(或担保费用)给予全额补贴。

此次组织申报的补贴对象,主要是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在“政银保”项目下融资且按期结算本息及建保险费用(或担保费用)的企业。发生逾期违约或出现风险预警(没有按时缴纳利息等)的企业,以及没有政府参与的贷款项目除外。

为进一步简化申报程序,提高资金兑现和支付效率,该《实施细则》在办理流程方面,只需企业填写《江门市中小企业“政银保”项目保费(担保费)补贴申请表》后,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下达资金项目计划。市财政局将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项目计划安排资金,各市(区)财政局负责具体资金拨付等工作。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查询相关详细资讯及下载有关申报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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