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购房“秘籍”利于规范楼市

江门日报 2019-10-10 07:46

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了《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购买商品房的温馨提示》(简称《温馨提示》),为市民总结购房“秘籍七大招”,其中第一招为,对未取得《广东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江门市商品房预售备案书》、超出预售许可或者现售备案范围的商品房,做到“三不要”:不要购买;不要支付任何费用;不要参加该房屋任何展销活动。

笔者认为,出台这份《温馨提示》很有必要。

一方面,能更好地保障购房者的合法知情权。众所周知,对于普通市民而言,购房通常要动用所有积蓄,之后还得长期承受数额不菲的房贷,并不容易,然而,很多购房人经验欠缺,再加上,这一行业存在信息不对称、信息泥沙俱下的现象,很多市民难辨真伪,容易被“忽悠”,《温馨提示》的出台,能帮助他们增强风险意识,增长专业知识。不过,《温馨提示》不仅要“发”,还要“发到位”,为此,市住建局要求各楼盘项目在醒目位置张贴,这个非常必要,因为只有将信息发布在终端——售房处,才能尽可能地让购房人知晓。

另一方面,所谓“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温馨提示》的发布,能在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的源头进行防范化解。

在江门市,有的项目存在违规、失信行为,已经上了“黑榜”,比如,江门市蓬江区信昌贸易有限公司、江门市江海区滘头鸿鸣物业管理开发有限公司曾因失信行为而扣分,此外,还有的项目虽然存在违规、失信行为,但只是在12345政府热线、消费者热线等平台有所反映,没有上“黑榜”,没有被广泛披露,购房者无从获知。更有甚者,当楼市处于上行时期,以卖方市场为主,这时业主发现房源存在问题,要“讨个说法”,个别楼盘仅凭一句“不满意可退房”便可使业主全身而退,楼房问题就这样被掩盖了,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上涨的房价成了个别楼盘解决问题的“良方”,也成了掩盖问题的遮羞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此,理应明令喝止,提醒项目引以为戒,切莫“惹祸上身”,也提醒其他项目切勿效仿,进而规范销售市场。

市住建局发布“购房秘籍”,比较及时,很有必要,可以从源头上防范房地产矛盾纠纷。但“雷声大”,“雨点”也应大。此外,相关部门还应长期执行专项检查行动,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为房地产市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想拒绝“忽悠”,关键在于购房人自身。一方面,要用心,多走访,多做功课,多查看相关资料,就像武林高手一样,手捧绝世武林秘笈,最终要靠自身参透,武功才能精进;另一方面,心态要“稳”,切莫被销售人员“逼定”,毕竟,现在的市场,已不同于以往,供应比较丰富,房价已回归理性,为何要急?(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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