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江门日报讯(见习记者/皇智尧通讯员/林华玲)近期江门市天气干燥炎热,市气象台已连续发布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为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典期间森林防灭火形势平稳,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江门市实际,昨日,江门市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此次禁火令从10月6日18时持续至10月7日24时,期间,将在全市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的区域实施禁火。禁火时间内,在禁火区域内将禁止以下行为:严禁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据悉,凡违反禁火令的人员,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醒大众,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拨打市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或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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