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家事协理员,引入心理疏导,设置离婚冷静期,发放人身安全保护令 蓬江法院家事审判改革成效显著
近年来,蓬江区人民法院在家事审判工作方面,始终坚持服务发展的理念,在转变家事审判理念、配备专业审判团队、完善法庭硬件设施等方面作了积极探索,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显著。自2017年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以来,蓬江法院共受理家事纠纷案件1358件,审结1187件,结案率为87.41%,其中调解315件,撤诉184件,调撤率为42.04%,有力地化解了大量家庭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
A家事协理员
让家事审判更温情
2014年,蓬江法院聘任了74名活跃在基层一线的家事协理员,负责参与发生在本社区家事案件的调解、调查工作,大大提高了家事案件的调解成功率。截至目前,家事协理员共参与223件家事案件的调解、调查工作,参与案件的调解成功率达63%。
在一起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对离婚问题没有异议,却均认为自己不适合抚养孩子,只愿意支付抚养费。为此,家事法官委托双方当事人居住地社区的家事协理员参与到此案的调查、调解工作中。经过走访调查,家事协理员给出的意见是:原被告双方仍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应尽量避免改变孩子的学习、生活习惯,因此建议孩子可先由男方父母帮忙照顾,女方定期探望。这份报告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法院最终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父亲。
B科学引入心理疏导
弥合亲情裂缝
杨某是李某的独生女儿,一直由李某单独抚养长大。杨某大学毕业后到中山工作,较少回家探望李某。杨某因对母亲积怨颇深,一直不愿回家。李某于是提起诉讼,要求女儿杨某支付赡养费并定期回家探望。
在征得李某同意后,蓬江法院首次在家事案件中邀请市心理学会心理咨询师姚利呤为当事人做情感疏导工作。经过耐心疏导,李某渐渐反思自己以往对女儿的态度和做法。在法庭上,李某主动靠近女儿,表示以后会用平等的方式与女儿交流,不会再过多干涉女儿的生活。杨某在听到母亲的反省后也主动握住了母亲的手,表示以后会在工作之余多抽点时间回家探望母亲,努力尽到为人儿女的孝道。
蓬江法院一直在探索家事纠纷案件实现“案结事了”的有效方式,从家事协理员到心理疏导机制的探索,均在法律的基础上更注重情感层面的关系修复。去年8月,蓬江法院与江门市心理学会签约合作协议,在东区审判庭设立全市首个“家事审判心理学专业实践基地”,14名心理疏导师受聘,助力家事案件审理。
C离婚冷静期
给冲动型离婚“踩刹车”
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蓬江法院东区审判庭当庭宣布案件设置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通过创新审判方式,给冲动型离婚“踩刹车”,给纠纷双方一个挽回婚姻的机会。
办案法官介绍,冷静期主要针对危机婚姻中的冲动型离婚,尤其是有未成年子女的,但具体适用也要依案件情况而定,“对法院而言,判决离婚很简单,但后面涉及很多问题,比如子女问题。大人一旦冲动离了,孩子怎么办?我们要做的就是要在诊断婚姻状况的基础上,积极化解婚姻危机,正确处理保护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办案法官表示。
D人身安全保护令
为被家暴人“撑腰”
蓬江法院通过发放人身安全保护令,为被家暴人“撑腰”。2017年至今,蓬江法院共发放人身安全保护令7份。
伍某婚后曾多次遭受丈夫黄某的家庭暴力,前不久在又一次遭受家庭暴力后,伍某提起诉讼,坚决要与丈夫离婚。家事法官作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书,禁止黄某殴打、威胁、骚扰伍某,并立即将其送达给伍某、黄某及其所属派出所和村委会,并明确告知了黄某违反裁定所应当承担的责任。人身安全保护令下发后,黄某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不断认错悔过。为避免家庭破裂给子女带来伤害,黄某停止了自己的家暴行为,最后,两人的婚姻关系也得以挽救。
文/图刘洁朱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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