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禁火令发布 禁火时间: 9月21日至10月10日

江门日报 2019-09-24 07:02

江门日报讯(记者/吴健争)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恩平实际情况,近日,恩平市政府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禁火时间为9月21日至10月10日,禁火区域为恩平全市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区。

禁火令规定,禁火时间内,在禁火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对凡违反禁火令的行为,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恩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750-7176723)或拨打电话12119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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