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 “9·18”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市政府定于2019年9月18日(星期三)10时00分至10时15分,在江门市四市三区城区范围组织防空警报试鸣。试鸣期间将利用电动警报器、人防多媒体警报器、人防机动警报器、电视台、电台警报设备和手机短信同时发放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信号。①预先警报。鸣响时间36秒,停止时间24秒,反复3次;②空袭警报。鸣响时间6秒,停止时间6秒,反复15次;③解除警报。鸣响时间180秒。请广大市民不必惊慌,照常生活和工作。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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