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爸爸心真大! 酒后还敢背着婴儿驾驶摩托车

江门日报 2019-09-12 06:15

江门日报讯(记者/张奕维通讯员/新公宣)“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道理人人都懂,但总有人明知故犯,不仅自己酒后驾车,还敢带着孩子开车上路,这位爸爸实在让人担心。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交警近日发现一名酒驾“奶爸”。最终该男子被罚款2000元、记满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9月3日,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交警大队古井中队民警开展特别防护期莲腰桥市际卡哨三级勤务统一行动。15时许,执勤民警发现一名男性驾驶人身背婴儿驾驶女装两轮摩托车向卡哨方向驶来,于是将该车截停并进行安全检查。执勤民警在检查证件的过程中发现,该男性驾驶人黄某身上有酒气。随后的呼气酒精测试检测到,黄某的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属酒后驾驶。执勤民警对黄某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当场进行严肃教育。

经询问,驾驶人黄某(男,24岁,新会人)在午饭后接到妻子电话,表示其忙于工作,临时要求黄某将自家刚出生几个月的婴儿带回家照看。黄某罔顾生命安全,在饮酒的情况下仍选择自行开车上路,自认为能将孩子安全带回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黄某被罚款2000元、记满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不管是作为一名驾驶员,还是作为一名家长,黄某都不应该酒后背婴儿驾驶机动车。危险往往发生在大意的时候,安全面前不能存有任何侥幸心理。交警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切实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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