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变化 房贷利率新规对买房影响不大
8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消息称,自今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这一变化主要针对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仍按原合同执行。消息一出,引发广泛关注。
那么,江门市目前的房贷利率怎样?实施新规后,居民家庭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是否会受到影响?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进行了走访。
文/图江门日报记者周春锋
A江门市房贷利率保持平稳
8月27日,记者以置业者身份,走访了市区多家银行,获悉了一手房房贷利率的情况:
工行良化东支行陈经理表示,首套上浮15%—20%,二套上浮20%—30%;农行胜利支行黎经理表示,首套上浮15%—20%,二套上浮25%;中行高新科技支行罗经理表示,首套上浮20%,二套上浮25%;建行北街支行陈经理表示,首套上浮20%,二套上浮25%;交行江门分行岑经理表示,首套上浮20%,二套上浮25%;江门农商银行外海支行刘经理表示,首套上浮10%—15%,二套上浮15%—25%(注:文中所涉房贷政策以各家银行网点的最终解释为准)。
需要指出的是,个别银行在执行细节上有所不同。另外,部分银行会视合作楼盘以及客户资质,利率略有不同,但总体而言,银行首套房贷利率普遍上浮15%—20%,二套房贷利率普遍上浮20%—25%,这与记者今年5月走访时获得的信息相比,大致相同。
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人士,包括裕隆基地产总经理杨东卉、合璟华富地产总经理黄锦康、江海怡景湾营销总监邹齐利等,他们均表示,目前的房贷利率和前几个月相比,几无变化。
B房贷利率新规对买房有影响吗?
更多市民关注此次房贷利率新规对买房的影响。
援引新华社的报道: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利率重定价周期。重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最长为合同期限。每次利率重新定价时,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
“以前每次降息房贷利率会在次年调整,而LPR月月都在变,我的房贷利率会变吗?”这应该是不少贷款购房者心中的疑问。
银行业内人士罗经理表示,以后利率如何变化,暂不好说,但将以稳为主。到了下半年,尤其是年底,部分银行住房贷款额度偏紧,不排除会对利率相对较高的客户优先放款。
事实上,了解此次调整的背景,有助于消除市民的疑虑。援引新华社的报道: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调整是为了落实好“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定价基准平稳有序转换,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与改革前相比,居民家庭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响。
“本次贷款利率定价调整,无论是从央行表态,还是实际看,对购房者影响不大,因为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基本是以基准利率窄幅波动,LPR和基准利率背离很小。”江门地产智库成员、楼市分析师冯景全认为。
有评论指出,改革后,部分优质客户将难以享受以前的优惠。对此,冯景全表示,根据央行表态,贷款利率方面,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从这两个“不得低于”看,即使未来经济出现一定困难,首套房和二套房利率也将难以重现过去“打折或优惠大”的历史,此举是对“房住不炒”和“不以地产刺激经济”的贯彻和回应。
房贷利率新规是否会加深部分市民的观望情绪?
“决定市民是否买房的,主要是意愿,以及首付够不够。利率适当调整,对买房人影响不大。”银行业内人士罗经理表示,而业内人士李先生则指出,房贷利率新规对市场影响有限,仍然是此前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延续:可以维持新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保持总体稳定,既不下降,也不会明显增加个人房贷利息负担。这将有利于在推动企业贷款利率下降的同时,保证房地产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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