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范围是否将历史种植区域纳入?一定要在保护区域范围内陈化吗? 立法保护新会陈皮的思与辨
在晒制的新会柑新皮。受访者供图
在经历上世纪90年代的低谷后,被誉为“广东三宝”之首的新会陈皮触底反弹,产业规模迅速扩张。然而,产业在奔跑,配套的规则机制却在踱步。这些年来,新会陈皮的发展陷入几重困境:产品真假难辨、资源道地性保护不够、地理标志使用率不高、规模化生产造成的环保压力越来越大……新会陈皮行业协会试图通过行业自治解决难题,然而作用不大,当地于是将目光投向立法。江门从2016年开始探索制定《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是广东首个尝试针对单个地理标志产品进行立法保护的地市。
最近,这部法规的草案提请江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初审,引发了当地对立法保护新会陈皮的思考与争论。
●南方日报记者骆骁骅王聪
立法原因
行业乱象制约陈皮产业发展
进入21世纪,经过当地龙头企业多年的市场培育,新会陈皮药用价值逐渐为世人所知,陈皮产业开始步入快速发展的黄金期。
与之相伴的是行业乱象丛生:种植规模小、质量标准不统一,用外地柑、外地皮冒充新会柑、新会陈皮的行为越来越多,对新会柑、新会陈皮的声誉和新会陈皮产业的进一步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
纠正这一乱象的尝试始于行业自律。2002年,新会陈皮行业协会成立,成员从刚开始十几家逐渐扩大到现有200多家,一直在不断强化自我管理。新会柑(陈皮)行业协会的创始会长区柏余介绍说,对于一些企业以次充好的现象,协会曾经建立专家库进行随机抽查评定,并对严重违规的企业予以驱逐出会。
然而,这种行业出清的做法,不能从根本上扭转乱象。一方面,协会管理的面有限,时至今日,新会从事陈皮生产经营的经营主体超过1000家、家庭农场5000户、合作社300多家,而加入协会的比例不足1/10;另一方面,协会处理手段有限,驱逐出会并不能对违规企业形成有效震慑。由于缺乏执法依据,对于一些产业破坏性行为,行业主管部门也无可奈何。
在传统的新会陈皮生产流程中,柑橘剥皮后,剩下的果肉往往被直接丢弃。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这种行为将逐渐改变新会传统种植区土壤的酸碱度,从而影响新会柑的品质。但由于并没有法律法规将其设定为禁止性行为,主管部门不便出手。
这些年来,产业界和主管部门逐渐达成共识:要保证新会陈皮的质量和特色,单纯依靠行业自治及行政手段难以解决相关问题,有必要用法律手段加强对新会陈皮的保护,社会上陈皮保护立法的呼声日渐增高。
呼声渐高
保护新会陈皮的时机已成熟
与此同时,在江门,陈皮保护立法各方面的条件逐渐完备。2015年,立法法赋予设区市立法权,这为江门根据自身实际探索立法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2016年,当江门市人大常委会面向全市征集立法项目时,新会区提出加强对新会陈皮进行立法保护的建议。2017年3月,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条例开始施行,广陈皮被列入广东省8个岭南中药材立法保护品种,要求进行种源、产地、种植、品牌等保护活动,新会陈皮立法有了最直接的上位法依据。
此前,地方人大为地理标志产品立法的实践已在别的地方成为现实。
2013年,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成为全国第一个以地方立法形式对产区进行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2017年8月,《镇江香醋保护条例》出台,成为镇江香醋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
在每次立法调研中,社会各界比较集中反映的诉求都是对新会陈皮进行立法保护。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多次研究后认为,立法保护新会陈皮的时机已经成熟。
“立法权下放后,我们原来预想是先从简单领域入手,制定几部有江门特色、真正解决问题的法规,因此最开始我们评估认为,陈皮立法应该会比较顺利。”江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曹利说,陈皮保护条例起草后渐渐发现,法规制定的复杂程度远远超出自己的想象。
具有特定产地、特有品种、特殊工艺……新会陈皮的独特性导致在国家、省现行有效的法律中,并没有专门性的法规,这意味着条例的起草没有先例可循。
更为复杂的是陈皮的多种属性,“它既是农产品,又是食品,还是药品,所以针对不同属性,相关的法规也不同。”江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过梳理发现,与之相关的上位法竟有28部之多。
没有专门法规可供参考,需要摸着石头过河。在曹利看来,对江门而言,这是一次探索。
范围之争
台山等地也想纳入保护范围
条例刚起草便遇到一个棘手问题:新会柑、皮的保护地如何划定?
按照此次提交初审的条例草案规定,保护范围为新会区目前的行政区域,即现有的11镇1街。这一规定也符合2006年原国家质检总局对新会陈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认定。
但在条例初审中有意见认为,保护范围是否有必要结合实际种植情况,将历史种植区域也纳入?在曹利看来,这种争议的根本在于,新会柑、皮到底是行政概念还是文化概念?
来自台山、开平、鹤山、江海、蓬江等毗邻新会镇(街)的陈皮业者认为,当地也有可观的新会柑种植面积,质量并不比新会差,理应纳入保护范围。
这种观点在江海区礼乐街道最为典型。礼乐在历史上曾隶属新会,毗邻新会东甲村等新会柑传统种植核心区,土壤、水文、气候等自然条件与这些传统种植核心区完全一致,符合新会柑特定的种植环境。当地新会柑种植历史较长,目前种植面积约1500亩,希望纳入保护范围的愿望最为强烈。
除了新会之外,保护地要不要另开一个口子,这个口子该开多大?
来自新会的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大多认为,新会柑的品质与土壤、气候、水文等条件密切相关,具有极强的地域属性,虽然是毗邻地区,柑皮品质仍与新会有差距,并且《地理标志产品规定》《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等部委规章是此次立法的重要参考依据,地域保护范围应与原国家质检总局审批的新会陈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保持一致。
虽然他们多数认同,礼乐的柑皮品质与新会并无差别,但是依然担心:保护范围这个口子一旦开了,会不会收不住?如此一来就失去了保护的意义。
对保护范围的争议,背后是各方利益的博弈。
在业界,柑皮产品贴上“新会”的标志,意味着更高的品质和更好的价格。而按照条例草案的规定,今后不在保护范围内的企业,如果擅自标示“新会”“新会柑”“新会陈皮”字样,将被责令改正、没收,甚至吊销营业执照。
而这,又牵扯到如何定义正宗的新会陈皮。在最严格的业者看来,正宗的新会陈皮必须是“新会种源、新会种植、新会陈化”。但这样的观点也面临挑战,区柏余介绍说,现在有不少附近市的厂家大量购进新会柑,在当地进行陈化,却打着新会陈皮的标志。在目前的条例草案里,新会陈皮被要求在保护区域范围内贮存陈化3年以上。
对于这一限制条件,不少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持保留意见:是否必须要在保护区域范围内陈化?是否一定要陈化3年以上?
“这些都需要尊重历史和现状,进一步论证和确定。”在曹利看来,解决这些争议是今后法规完善优化中必须要做的功课,“立法就是要调解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最终达到共赢的结果。”
质量追溯
从种植采摘到陈化上市可查
新会的陈皮从业者期待,此次立法能从根本上刹住外地皮以次充好冒充“新会皮”的不良风气。
近年来,随着新会陈皮的名气越来越大,许多地方开始种植柑果。这导致在市场上,大量廉价的外地陈皮被包装成新会陈皮售卖,甚至产生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正宗的新会陈皮,便宜的都要100多元钱一斤,假冒新会陈皮有的一斤只卖30多元。”区柏余介绍说。
但是,要找出“李鬼”并不容易。外地陈皮和新会陈皮的区别在哪?甚至连新会当地人都难以分辨。有人曾总结出“看、闻、摸、吃”的“四断法”,但也只有资深从业者才能掌握。
而对其他地理标志产品较为适用的化学检验法,对新会陈皮真伪的检验并不管用,“外地皮与新会皮,在化学成分检验上差不多,而且成本较高,无法成为打假的执法依据。”曹利表示,对一般消费者而言,靠谱的标准可能是选择有新会陈皮国家地理标志的产品。
然而,虽然早在2006年新会陈皮就已经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但目前在江门2000多家陈皮企业中,只有几十家在使用该标志。
如何真正让消费者买得放心、执法者有据可依?条例草案借鉴了当下宁夏枸杞、云南普洱的保护方法,提出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对保护范围区域的新会柑、皮种植生产,实行实名制赋码、示牌和定点生产,基于地理信息和数据信息的大数据管理,建立起种植、采收、加工、仓储、流通的全过程质量追溯制度。
除新会外,保护地还要另开口子吗?
保护范围是否有必要结合实际种植情况,将新会历史种植区域也纳入?来自台山、开平、江海等地的陈皮业者认为,当地也有可观的新会柑种植面积,质量并不比新会差,理应纳入保护范围。
来自新会的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大多认为,保护范围应与原国家质检总局审批的新会陈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保持一致。
除了新会之外,保护地要不要另开一个口子,这个口子该开多大?一旦开了,会不会收不住?如此一来就会失去保护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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