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办理法援案件2440宗 2400多人获得法律援助
江门日报讯(文/图记者/林立竣通讯员/莫振兴)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推进江门市法律援助民生底线工程,加强江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工作,近日,市法律援助处在恩平市召开江门市2019年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会议。
市法援处首先组织与会人员参观了恩平市法律援助处并开展了法律援助案卷评估工作培训座谈,就机构改革以来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法律援助案卷评估工作进行交流,交流先进经验与做法,并对如何补齐江门市法援工作“短板”进行深入探讨。
此次评估由市法援处及各市(区)法律援助处负责人、社会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组成了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评估小组,对抽取的2018年度各市(区)法律援助处指派办理并已结案的刑事(包括刑事全覆盖)、民事、劳动仲裁案件卷宗45本开展评估工作,评估采用《广东省法律援助局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评分细则(试行)》进行现场量化打分和评级。评估领导小组对评出的优秀案卷给予充分肯定,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并对下一步如何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及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水平提出了意见建议。
据了解,今年以来,江门市成立了省内首个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创《五邑法援故事》栏目、落实告知承诺制等,大大加强了法律援助保障等措施成效。上半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40宗,其中民事案件660宗,刑事案件1776宗(其中提供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服务176宗),行政案件4宗,2400多人获得法律援助。解答群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4939人次,为受援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770.66万元。
案例一
出租车司机运销赃物,经法援辩护改判罪名
2018年1月4日,方某某驾驶出租车搭载林某某与陈某由广西到中山,次日又到江海区某小区。林某某与陈某合谋窃取被害人家中手机、平板电脑、现金等财物。方某某在知道上述物品是盗窃所得的情况下,仍然驾车协助林某某和陈某将赃物带回广西,还搭载林某某将盗窃所得的黄金首饰销赃给何某。后来,方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江海区人民检察院以方某某犯盗窃罪提起公诉,量刑建议为九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法援律师援助,律师认为本案是林某某和陈某合谋后实施的,方某某与本案的犯罪实施和具体分工无关,其搭载林某某和陈某只是履行出租车司机的职责,实施协助运输赃物的行为也是在林某某、陈某的盗窃行为既遂后发生的。方某某因法律意识不强,抱有侥幸心理,才协助运输赃物,但其没有实施盗窃犯罪的主观故意,而且部分赃物已发还给被害人。
江海区人民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部分辩护意见,作出判决:方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案例二
工人受伤,层层分包者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开平市某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公司”)因清洗公司建筑外墙瓷砖需要,将该业务发包给包工头区某,区某分包给田某,田某再分包给王某。王某雇请杨某进行施工,约定报酬为200元/天。2016年9月17日,杨某在清洗外墙瓷砖时意外摔倒,且打翻了挂在竹梯上的盐酸,发生盐酸直接泼进眼睛里的事故。后王某和区某将杨某送院治疗,杨某被诊断为双眼酸烧伤,伤残等级为二级。杨某多次找包工头索赔,但因这项工程层层分包,责任难以厘清,导致无法达成赔偿协议。
法援律师受理后,面对工程层层分包、赔偿责任主体关系不明确、赔偿计算标准等问题,先从现场证人入手,收集相关证据。查证四被告之间存在无资质层层分包的事实。同时,杨某在城镇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应该按照城镇标准计算赔偿项目。
开平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某、电子公司、区某、田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王某赔偿杨某209400.70元、田某赔偿127200.40元、区某赔偿152667.30元、电子公司赔偿84466.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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