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楼9个月被告知建面增加要补缴费》追踪:文华豪庭面积差异处理方案:不退不补
8月13日,本报马上办栏目以《收楼9个月被告知建面增加要补缴费》为题,报道了江门市江海区文华豪庭120户业主的遭遇:收楼9个月后,被开发商通知要求补缴面积差费用,补缴差价的大部分是分摊面积,如果不补缴这笔费用,不动产证办理可能办不了。
最新进展:截至8月23日超半数业主签署了确认书
报道之后,在江海区住建局积极协调之下,文华豪庭开发商江门市江海区乐平房地产策划有限公司与业主协调处理,出台面积差异处理方案。
方案规定“无论文化豪庭6幢所涉及的面积差异原因如何,无论是增加还是减少,本人都同意不退不补,即:产权登记面积增加的,开发商不得要求本人进行补交差额;产权登记面积减少的,本人不得要求开发商退回差额。”
文华豪庭销售部负责人朱文杰向南都记者表示,当时补缴通知发出之后,收到业主提出的意见,公司充分尊重,并且积极组织协调,从业主角度考虑发出,解决问题,业主代表达成不退不补的共识,应该说处理效果还是比较理想,截至8月23日,6幢120户业主,已经有68位业主签署了面积差异处理方案确认书。
朱文杰表示,有十几位已经补缴面积差的业主,根据最新的协议,公司会将之前收到的费用退还给业主。对于已经签署协议的业主,很快就能办理不动产登记。
至于为什么6幢120户业主,预售时的面积与实际测量的面积会有差距,朱文杰说,主要是测量标准有所变化。根据朱文杰提供的两份报告书显示,一份是2015年12月8日,由江门市房产测绘所提供,也就是预售面积;另一份是2018年9月13日,由江门市国土测绘大队提供的不动产测量报告,主要变化就是,由于公寓走廊比较长,在2015年的测量中,走廊只算一半公摊面积。
对于华豪庭开发商江门市江海区乐平房地产策划有限公司提供的处理方案,报料人刘先生表示认同,并且已经在8月17日,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刘先生购买的户型预售建筑面积从48.28㎡变成实测建筑面积52.14㎡,套内面积则从33.04㎡变成32.69平方米,分摊公共面积从15.24平方米变成19.45平方米,面积差是3.86㎡,根据补充协议,该房产面积差异无论多少,双方均不作任何补偿,合同价格不变。
刘先生向南都记者表示,目前的处理方案算是遵照了购房合同“根据贵我双方签订的《商品买卖合同》中补充协议第十八条其他事项中关于分摊面积差异处理的约定:若暂测的该商品房公共部位与公用分摊的建筑面积与房地产管理部门测绘、确权的面积有差异,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测绘、确权的面积为准。该商品房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的建筑面积与房地产管理部分测绘、确权的面积无论差异多少,买卖双方均不作任何补偿。”
“虽然,套内面积减少了0.35㎡,如果按照合同因为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补充协议第六条是关于套内面积差异处理的约定,套内面积变化,开发商需按合同多退少补。”刘先生说,已经认可目前开发商的处理方案也就放弃了这一诉求。
经历此次补缴面积差费用风波之后,朱文杰表示,以后公司在合同条款上会考虑得更加周全,同时对于业主的诉求会一如既往地尊重,保持友好协商的态度。
摄影/采写:南都记者 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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