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 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江门日报讯(记者/区景常通讯员/刘晓菲)连日来,台山交警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尤其是对无证驾驶、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广大群众出行安全。
8月7日上午11时许,台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广海中队民警在广海圩路段查获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民警发现驾驶人林某(男,60岁,台山人)身上有浓浓酒气,经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0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民警还查出林某未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林某被送往医院抽血作进一步检验,案件仍在调查中。
8月8日上午,台山市公安交警大队川岛中队民警在山咀至沙栏路段开展查处交通违法执法,查获三宗准驾不符交通违法行为。其中,二轮摩托车驾驶人伍某(男,37岁,台山人)和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的潘某(男,38岁,台山人)持有准驾“C1”类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的刘某(男,31岁,台山人)持有准驾“B2”类驾驶证,均不具备二轮摩托车驾驶资格。民警依法暂扣违法车辆,并对上述三人分别作出相应处罚。
8月7-8日,台山交警共查处14名无证驾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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