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对《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力图实现对新会陈皮进行产地、种质、工艺、品牌等方面的保护与管理 地方立法为新会陈皮保驾护
新会陈皮保护是江门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立法正式项目。在深入调研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以及委托江门市地方立法研究院起草专家建议稿的基础上,由江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会同常委会有关机构拟定了《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通过明确新会柑种植区域范围,加强新会柑、新会陈皮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建设,加大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识及证明商标管理力度,突出过程监管,实现从新会陈皮的产地、种质、工艺到品牌等方面的保护和管理,弘扬和传承陈皮文化。
昨日召开的江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该《条例》出台后,将成为江门获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七部地方性法规,也是广东省首部针对单个地理标志产品进行立法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将对保证新会陈皮的质量和特色,传承和弘扬新会陈皮文化,促进新会陈皮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起到重大影响。
江门日报记者/唐达通讯员/何中林
需求
促进新会陈皮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新会柑、新会陈皮是江门市历史名优产品,已有700多年历史,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新会陈皮制作技艺列入广东省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新会陈皮还入选广东岭南中药材第一批立法保护品种,并在当年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品牌强度排名中位列药材类第一名,品牌效应日益彰显。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曹利指出,立法保护新会陈皮不仅是继承和弘扬新会陈皮文化的需要,还是保证新会陈皮质量和特色的需要,更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促进新会陈皮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曹利认为:“新会柑、新会陈皮与新会特有的自然环境和人文因素密切相关,具有明显而严格的地域性,是新会最主要、最著名、最具价值的地方文化产品。通过地方立法保护新会柑、新会陈皮,有利于弘扬和发展新会陈皮历史文化知识。”
“新会陈皮作为不可多得的药食同源、食养俱佳的著名地方特产,广东十大地道中药材之一。以其特有的质量和特色,深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要保证新会陈皮的质量和特色,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及行业自治难以解决相关问题,有必要创设法律手段加强对新会陈皮的保护”,曹利说。
起草
数十次听取意见建议六易其稿
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面向全市征集立法项目,新会区提出加强对新会陈皮进行立法保护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将其列入立法项目库。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随即对该立法项目开展立法前准备工作。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委托五邑大学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对该立法项目进行立法前评估。2018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与五邑大学签订了协议书,委托江门市地方立法研究院起草专家建议稿。委托起草期间,在市人大常委会主导下,还成立了起草审议协调小组,形成各方合力,推动起草工作有序开展。
记者留意到,为保障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条例(草案)》制定过程中,市人大法委、常委会法制工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广泛调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自2018年7月,经深入实地调研和各方努力形成初稿以来,市人大法委、常委会法制工委先后数十次,通过实地调研和召开座谈会、立法推进会、专题会议以及登门征询意见等形式,充分听取市直有关部门,新会区人大、新会区政府,新会区农林局、司法局,新会区陈皮协会及陈皮村、新宝堂等企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六易其稿。今年6月,在研究、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议案草案稿。
保护
从“田间地头”到“市场销售”进行溯源管理
记者看见,《条例》草案有7章56条,分别为总则、文化传承与产业扶持、资源道地性保护、品牌保护、质量保障与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以及附则。
《条例(草案)》对新会陈皮进行了全产业链、全方位的立法保护。文化传承和产业扶持方面,注重新会陈皮文化传承与发展利用,实施产业扶持和政策支持,鼓励合理利用新会陈皮开发新产品;支持进行商业推广与金融政策扶持,鼓励拓展新会陈皮产业链,推动新会陈皮产业发展。
资源道地性保护方面,设立了新会柑、新会陈皮道地性资源保护地,规定新会柑、新会陈皮道地性资源保护地专项土地利用规划与修编要求,对新会柑、新会陈皮资源地实行长期保护,鼓励开展新会柑天然种质资源保护和天然野生种群培育,突出保持新会柑品种的“道地性”遗传特征的保持;加强种苗繁育和新会柑种植园(基地)建设与管理,加强新会柑种植技术和种植管理,保障新会陈皮的道地性。
品牌保护方面,规定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识的核发原则,严格规范审核标准和程序;重点规范新会柑、新会陈皮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及专用标志和证明商标的使用条件和监管手续,规定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和证明商标使用条件,以及标识标示内容与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防伪验证标识内容相一致,并同时使用。
质量保障与监督管理方面,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平台,规范新会柑、新会陈皮的种植生产加工登记,建立新会柑种植、采摘、销售台帐和农事记录,新会陈皮生产加工、销售台账,加强新会陈皮的质量监管和控制;设置种植基地登记备案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防伪验证标识使用登记备案制度,实现新会柑、新会陈皮保护从“田间地头”到“市场销售”的溯源管理,从而实现新会柑和新会陈皮种植、生产、加工、销售全链条监管。
《条例(草案)》还明确了新会柑和新会陈皮生产经营者、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及市场监督管理主体的责任。
记者获悉,今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对《条例(草案)》进行分组审议。审议期间,常委会委员将针对以上制度设计和条文表述进行审议,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会后,市人大法委、常委会法制工委将根据这些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接下来,《条例(草案)》将调整哪些制度设计和修改哪些条文呢?本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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