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地方立法研究院副院长韩光军: 新会陈皮“飘香” 地方立法“护航” 《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草案)》进入立法审议程序,出台后将成广东省首部针对单个地理标志

江门日报 2019-07-26 08:41

新会陈皮品牌价值达89.1亿元。 新会柑种植面积已达10万亩。 2000年以来,新会陈皮产业发展迅猛。图为现代标准化陈皮仓。 特定的自然因素和独特的传统工艺造就了新会陈皮。

浩瀚的南海之滨,奔流的西江和潭江环拥着这片富饶而神奇的土地,孕育了“仙果”新会柑,滋养着道地的新会陈皮。“一两陈皮一两金”,既道出了新会陈皮在侨乡百姓心中的分量,也诠释了66亿元全产业产值和89.1亿元品牌价值的“含金量”。

新会陈皮,飘香万里。可繁荣之下,偶有“杂音”。如何保护陈皮的种植产地、种质资源、种植工艺?如何加强陈皮文化保护?如何实现陈皮品牌保护?如何规范陈皮市场管理、扩大文化品牌效应?

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新会陈皮保护确定为本年度立法正式项目,为新会陈皮筑牢法治防线。6月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正式进入立法审议程序……

本版文/唐达何中林图/唐达傅雅蓉

道地陈皮

“新会种,新会种,新会藏”

“新会种(种源),新会种(种植),新会藏(陈化)”,常有人问道“何为正宗新会陈皮”,江门丽宫国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厂长容焯均的回答简练而有力。这是他与新会陈皮“打交道”20多年的沉淀积累,也是新会陈皮行业的共识。

新会陈皮是特殊的文化印记

民间相传,神医华佗外出行医,曾突遭风寒,身上所携治疗风寒咳嗽的药丸也没有了,便买了柑橘解渴。一连吃了几个柑橘,他的病居然好了。后来,华佗发现,柑橘外皮可以治疗风寒咳嗽。这段故事虽是传说,但以柑橘外皮入药,有理气化痰的功效,却是早有古籍记载的。

《神农本草经》成书于汉代,是现存最早的中药学著作,陈皮就是首载于此的。在书中,陈皮还不叫“陈皮”,它的正名为“橘柚”,因以果皮入药,而被称为“一名橘皮”。南北朝药学家陶弘景首提“橘皮以陈久者为良”。在唐代孟诜所撰的《食疗本草》中,“陈皮”之名首次出现。

陈皮,源于芸香科植物橘及其栽培变种的干燥成熟果皮。此中,以新会柑果皮为原料制成的广陈皮最为道地。明代“药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所述,(橘皮)“今天下多以广中来者为胜”。清代医典《本草备要》也记“广中陈皮者良”。广中,有说就是新会。“一两陈皮一两金”,新会陈皮声名鹊起。

盛名之下,新会陈皮作为不可多得的药食同源、食养俱佳的著名地方土特产,被奉为“广东三宝”之首、广东十大道地中药材之一。2006年,新会柑、新会陈皮入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09年,新会陈皮制作技艺被列入广东省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新会陈皮成为侨乡特殊的文化印记。

特定因素造就道地新会陈皮

新会陈皮名声在外,可陈皮产地却并非“独此一家”。除新会外,广东其他地区及广西、福建、重庆、湖南等地均有产陈皮,且广西、湖南等地产量较大。

虽说如此,但现代医学研究表明,新会陈皮所含“挥发油”“黄酮类物质”和其他活性成分、营养元素,明显高于其他地区陈皮。

新会陈皮因何多出“佳品”?从事新会柑种植的肖凤琴,在三江镇联合村经营着千亩柑园。在她看来:“新会柑的好,好在品种,好在水土,具有不可复制的地域特性。”

西江潭江交汇,南海海潮倒灌,两江淡水与南海海水共同作用,造就了新会“三水融通”的水土特色。丰富的水分、沉淀机质和海水盐类成为新会陈皮质量道地性物质来源。

“一方水土养一方物”,新会柑从分布于新会山脉河谷地带野生种群驯化而来。现今大面积种植的大种油身品系,则是上世纪60年代复壮繁育后的良种。数十年间,良种无病苗木繁育从未中断,使新会柑种质资源得到保护。

有了特定产地、特有品种,还有特殊工艺。

新会陈皮的制作有一套独特的传统工艺,如广为人知的“正三刀”和“对称二刀”开皮法。可最讲究的还是干皮、贮存与陈化,这绕不开“新会藏”。

新会所处季风气候区,光照、水分充沛,利于新会陈皮形成片张较大、适当皮厚、油胞粒大、油室饱满和芳香浓郁的质量特色。与新会三山环抱的地理环境相结合,陈皮经明显的干湿交替、冷热交替的有节奏陈化,更形成了鲜明的品质特点。

特定的自然因素和独有的人文因素,造就了新会陈皮质量不可替代的道地性。这是新会陈皮质量高于其他产区的关键所在和真正原因,也造就了新会陈皮的“独一无二”。

产业之需

破除保护管理中的痛点盲点

时至今日,新会陈皮早已不仅局限于“一块皮”,全产业总产值高达66亿元。2018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中,新会陈皮位列全国地理标志产品第41位,品牌价值达89.1亿元。新会陈皮越“陈”越“香”,想进入产业分一杯羹的人也越来越多。以地方立法规范新会陈皮产业健康发展的“呼声”日渐高涨。

规范产业发展刻不容缓

新会陈皮虽有悠久历史,可到1996年产业产值其实还不足300万元。自2000年以来,新会陈皮产业“腾飞”。目前,新会全区新会柑种植面积已达10万亩,覆盖11个镇(街)的193条村,拥有家庭农场5000户、合作社300多家。

目前,新会陈皮产业共吸引社会投资约30亿元,拥有12家龙头企业,超1000家经营主体,培育出“中国陈皮第一股”,加工产品品种100多个,带动就业5万人,实现农民人均增收1.88万元……

新会陈皮产业眼前一派繁荣,但偶有“杂音”也不能视而不见。近年来,“怕买到冒充新会皮的外地皮”“怕买到年份造假的次品陈皮”等担忧,一方面造成了群众的困扰,另一方面也蚕食着新会陈皮品牌价值,规范产业发展刻不容缓。

辨别“真假”新会陈皮,曾有人总结出“一看(颜色、皮形、油室、茶色)、二闻(气味)、三摸(质地、表皮)、四吃(味道)”的“四断法”。可真正破解之道,还是要破除新会陈皮保护与管理工作中的痛点和盲点。

“很多小户种植成本低、产量少,自产自销,流动性强,难以监管。一旦出问题,却会冲击全行业。”容焯均看到的问题是“生产规模小”“标准化程度低”。而种质资源规范和区域品牌保障,则更让肖凤琴“担心”。

“立法为规范提供依据”

告别“野蛮生长”,走向规范引领,新会陈皮起步已有十余年。

2006年,新会柑和新会陈皮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同时配套相关管理规定;2008年制定《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新会柑》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新会陈皮》两个地方标准;2009年新会陈皮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同时配套相关管理规定;2012年制定《新会柑(陈皮)种植永久保护地规划方案》;2018年制定《新会陈皮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促进产业绿色提质增效扶持办法》……“这些政策和标准的制定,为维护新会陈皮公共品牌,促进新会陈皮产业发展打下了重要基础。”新会区副区长黄锐楼说。

行业规范起步则更早。2002年,新会陈皮行业协会成立。“我们对行业的管理主要是引导,通过宣传行业政策法规,建立行业自律制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同时不定期举办培训讲座,引导会员守法、诚信、文明经营。”新会陈皮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关炳华表示。

时至今日,随着新会陈皮行业越做越大,无论是行业自身,还是消费市场,都对加强陈皮市场管理,扩大陈皮文化和品牌效应,抱有更高的期待和实际需求。以地方立法规范引领陈皮产业长远健康发展,成为全社会共同的关切。

“立法就是要为规范提供依据,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不良现象,更好地保障新会陈皮公共品牌,使产业走向良性健康发展,这将成为行业发展的突破性转折点,我们非常支持立法。”容焯均信心满满。

立法保护

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

江门获得地方立法权后,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常常组织立法项目调研组开展立法需求调研。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曹利表示:“每次调研中,社会各界比较集中反映的诉求都是对新会陈皮进行立法保护。市人大常委会多次研究后认为,立法保护新会陈皮时机已经成熟。”

产业各方直言立法需求

市人大常委会将新会陈皮保护项目确定为2018年年度立法预备项目,并启动调研起草工作;后又将其定为2019年年度正式立法项目。

“新会陈皮立法保护要以扶持产业发展为目标,尤其是围绕新会柑、新会陈皮这一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特优产品,建立起一套科学有效的保护方式,实现企业讲诚信、行业讲自律。”新会柑之林农业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叶柏林说。

容焯均则希望,新会陈皮立法保护能推广溯源管理,“推动新会柑种植向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并借助信息化技术,建立新会柑种植数据库,实现种植面积、种植方式、产量的数字化管理”。

站在行业协会的角度,关炳华表示:“我希望,新会陈皮保护能从种植到经营加工销售,乃至知识产权保护等,涵盖全产业链,并明确专门机构统筹协调、规范管理。”

新会陈皮产业各方纷纷“发声”,直言立法需求。新会区政府更期待,希望能针对存在问题和发展需要,通过立法进一步构建起有效的体制机制、方式方法,有效规范生产经管和行业管理,达到保护、规范、更好发展的目的。

如,每批次产品都建立起产地、生产年份和质检员等必要信息的公用档案;对新会柑种植水、土、环境等条件制定要求;明确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觉职责关系和社会监督的关系;发挥行业协会对行业管理协调的主平台作用等。

进行全产业链立法保护

自该立法项目启动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数次召开座谈会和论证会,广泛征询社会各界立法需求,目前已基本明确条例起草思路和制度设计。即,以与上位法不相抵触为原则,对“种”“柑”“皮”以及产地、工艺、民俗文化、公共品牌进行全方位保护。

曹利认为,要真正破解新会陈皮产业发展中的痛点和盲点问题,就不能只从产品终端着眼,而要“从种质资源、农业生产环境,到种植、加工、品牌等,实现全产业链保护”。

这样的制度设计,是基于新会陈皮的特定产地、特有品种、特殊工艺所决定的。而这也意味着《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的起草,将无先例可循。

尽管如此,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起草过程中,仍以突破性的创新直面社会关切。如,在种质资源上,要求建立野生种质资源保护地,设立保护种质资源库,成立良种选育和苗木繁育基地,规范苗木市场秩序;在产地保护上,要求编制种植区域规划,明确产地环境要求,设定规模种植经营准则;在种植工艺和文化保护上,要求制定种植技术规程,传承标准化工艺,做好陈皮文化保护、宣传和利用;在品牌保护上,要求支持培育品牌,明确新会柑和新会陈皮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及证明商标的使用和禁用情形。

此外,还要求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溯源机制,规范产品市场健康发展;用好法律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设定政府及其部门懒作为、滥作为的法律责任,以及行政相对人违反条例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

《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出台后,将成为江门自获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七部地方性法规,也将成为广东省首部针对单个地理标志产品进行立法保护的地方性法规。

□声音

溯源管理推动全产业链保护

新会陈皮立法保护具有很强的现实必要性和长远发展意义。新会陈皮不仅是一种农产品,更是具有独特性的地域文化符号,具有很高的品牌价值。而要保护好新会陈皮这个品牌,关键是确保产品品质。

新会陈皮产业有着千亿“雄心”,但市场主体零散、监督管理欠缺,不利于规模化、标准化发展。

新会陈皮立法保护,不能是只针对某环节的保护,而必须是全产业链的保护。这既是新会陈皮的特性所定,也是新会陈皮产业发展的现实所需,长远而言,也是为了更好地弘扬新会陈皮传统文化内涵。

全产业链保护的抓手是溯源管理。借助溯源管理,可使监管覆盖到每个环节。同时,结合大数据平台、专有标识使用,把产区、产量、种植模式等信息,置于数字化、智能化管理之下,根据实际产量对合格产品发放专用标志,并利用二维溯源码,接受市场监督。

只有确保了新会陈皮产品品质,才能更好地释放新会陈皮产业的潜能量。新会陈皮已不再只是“一块皮”,它正逐渐走向全产业链发展。弘扬陈皮文化,提升品牌价值,是全社会共同的期待。

□他山之石

宁夏立法保护葡萄酒产区

2013年,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成为全国第一个以地方立法形式对产区进行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当年出台的《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对产区的规划与建设、产品与质量、专用标志和证明商标等都作了规定。如今,在以宁夏贺兰山东麓为核心的宁夏地区,葡萄种植面积已达到65万亩,其中酿酒葡萄57万亩;已建成酒庄86个,正在建设113个;年产葡萄酒约1.2亿瓶。

2017年8月,《镇江香醋保护条例》出台,成为镇江香醋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

虽然新会陈皮立法保护具有自身的独特性,但全国各地关于地理标志产品的立法保护之路,仍有一定借鉴作用。

供图/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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