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寻衅滋事 持械群殴他人 一恶势力犯罪团伙受到法律制裁
2017年间,劳某文、甘某胜、黄某闷、李某铭、劳某森等8人组成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在酒吧等场所多次寻衅滋事,甚至持刀劈砍、群殴他人,性质恶劣……
近期,开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上述8名被告人10个月至2年不等刑期,开平市扫黑除恶工作再添战果,进一步宣示黑恶必除的决心。
江门日报记者/梁佳欣通讯员/林阮莺林玲玲
持械群殴他人
2017年2月,劳某文、甘某胜、黄某闷在开平市某酒吧娱乐期间与吴某发生争执,三人因此怀恨在心,伺机报复。见吴某离开酒吧后,三人随即驾车尾随并将其撞倒,接着持刀对吴某进行劈砍、殴打,致吴某一级轻伤。
同年6月,劳某文等8人再次到该酒吧,期间随意向人群投掷啤酒罐、赤裸上身进入舞池,挑起争端。被酒吧保安劝阻后,一干人等殴打保安,并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划伤其脸部。在其他保安赶来增援后,劳某文等人从车辆上拿出刀具、水管等器械,在酒吧门口与保安对峙,并扬言要砸毁酒吧。得知酒吧报警后,一行人才匆匆离开。
非法拘禁追讨赌债
除参加上述团伙作案外,被告人李某铭还于2016年10月6日参与协助梁某莲等人(另案处理),密谋将曾说其坏话的受害者张某载至开平市殡仪馆牌楼处进行殴打,致张某轻微伤,还将殴打张某的视频上传至互联网数个论坛,被点击观看万余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7年8月29日,劳某森、黄某闷等人强制将受害者陈某从开平市城区带至乡镇小屋内,限制其人身自由,并采取恐吓手段威胁陈某偿还赌资。次日,赌债追讨未果,劳某森等人又将陈某带到另一处乡村路边,持木棒殴打陈某,致其一级轻伤。
法院审理认为,劳某文等8名被告人长期纠集在一起,有分有合地实施了多起犯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属恶势力犯罪团伙。8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刑事犯罪,依法应负刑事责任。最终,8人被判处10个月至2年不等的刑期。
开平市扫黑除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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