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建房起纠纷 法律顾问成功调解

江门日报 2019-07-13 01:40

□江门日报记者林立竣通讯员慕程远

双方重修旧屋,却因边界问题产生矛盾,导致重修旧屋计划迟迟不能落实。近日,这起发生在江海区礼乐街道的个案因驻村法律顾问的介入、耐心释法而得到成功调解。

礼乐街道某村村民梁某与邓某因双方重修旧屋的边界问题产生矛盾,并因此僵持不下。原来,双方在施工早期,邓某曾将淤泥和建筑垃圾堆放在梁某的屋地上,邓某80岁的母亲还每天坐在梁某的屋地上,梁某认为邓某及其母亲的行为明显是阻止自己施工。对此,梁某感到十分气愤,他认为自己的民房规划证书颁发时间早于邓某的民房规划证书,邓某凭什么阻止施工?

在村委会的建议下,双方当事人向驻村法律顾问、广东高拓律师事务所林焯胜律师求助。了解情况后,林焯胜律师决定联合村委会、建设规划部门进行调解,建议双方暂停施工,待事件得到妥善处理后再重新施工。但由于双方态度均比较强硬,在前三次调解中并未取得突破性进展。

7月8日上午,林焯胜律师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第四次调解。林焯胜律师首先重申了双方的意愿是重修房屋,并非斗气,若走上法律程序,将会延长无法修建房屋的局面。其次,从法律角度分析,梁某修建房屋的土地权属人为梁某,并且有土地证及民房用地规划批准书佐证,根据建筑法、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梁某已符合修建房屋的条件。对于邓某在该地块上堆放淤泥和建筑垃圾,以及其母亲坐在梁某屋地上的行为,依据物权法第四条的规定,邓某及其母亲的行为已侵犯了梁某的合法权利,梁某可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届时邓某及其母亲必会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并需赔偿梁某的损失。

经过律师的耐心释法,双方当事人决定听取建议,签订《协议书》,承诺明确界线、共同施工,确保房屋修建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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