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联合派出所 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 清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江门日报讯(记者/区景常通讯员/刘晓菲)7月5日,台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派出所、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在该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统一清查行动。
行动中,执勤民警分别在省道、县道以及乡镇农村公路设卡,重点加强对摩托车、超标电动自行车、三轮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等车辆的检查,严查严处无牌无证、酒驾醉驾、违法载人、超员超速、驾乘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当天上午,交警大队汶村中队联合汶村派出所在汶村路段设卡执勤。9时30分,一名无证驾驶号牌为粤JQ×××3二轮摩托车的男子被民警查获。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人陈某(男,55岁,台山人)身上带有浓浓的酒气。经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71mg/100ml,陈某达到酒后驾驶认定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的,将面临罚款1000元的处罚,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面临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处罚。
行动当天,台山警方共出动警力65人次、警车17辆,设置检查点6个;检查车辆712辆;查扣违法车辆25辆;查处无证驾驶人员6名,酒后驾驶2人,其他交通违法行为8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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