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专挑孤身出行司机下手 四人恶势力团伙因“碰瓷”获刑
开平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恶势力敲诈勒索案件,扫黑除恶工作再添新战果。
四人团伙在高速公路上伪造擦碰事故,胁迫孤身出行司机支付钱财……日前,开平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恶势力敲诈勒索案件,4名被告人被判处2年6个月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金,扫黑除恶工作再添新战果。
文/图江门日报记者/梁佳欣通讯员/林阮莺吴柏威
专挑孤身出行司机下手3个多月作案24起
据悉,本案4名被告人均是广东高州市人,为快速获取钱财供玩乐花销,4人合谋以“碰瓷”的方式谋财。2017年4-7月期间,被告人卢某以其个人名义租赁了一辆小轿车,搭乘其余3人流窜各地作案,作案范围涉及开平、深圳、东莞、中山、广州等地区周边高速公路。
作案时,卢某等人首先驾乘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挑选到合适的孤身出行司机作为“猎物”后,卢某等人驾乘车辆跟在目标车辆后面。当目标司机变更车道时,他们立即追上目标车辆,并向目标车辆掷螺丝钉,制造车辆碰撞的假象,随即示意目标车辆停车。
下车后,卢某等人一般以后视镜损坏为由,向被害人索取“红包”及与维修费用相差悬殊的高额费用。若被害人提出异议,卢某等人就以“自身是赌场人员、携带砍刀、有兄弟随即赶来”等言语实施恐吓,露出身上的纹身,给被害人施加心理压力,迫使其以现金或电子转账方式给付钱财,之后才放行。
不少被害人身处高速公路且孤身出行,为避免受到进一步侵害只能屈服。据悉,短短3个多月,4名被告人有分有合共作案24起,违法所得达8.9万余元。
属恶势力团伙犯罪
4人均获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4名被告人纠集在一起欺压群众,属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4人在珠三角地区的高速公路上作案,给高速公路带来了重大安全隐患,严重扰乱高速公路的治安和交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同时,各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其中两名被告人作案数额达“数额巨大”标准,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判处4名被告人2年6个月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金。
★温馨提示
在高速公路上遇到此类“碰瓷”,广大群众应如何辨识,又该如何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呢?
要善于观察,冷静应对,注意人身安全。此类“碰瓷”都有一定规律,如被害人多为单独出行人员、作案车辆行驶状态异常、协商时不问缘由直接索要高额维修费、碰撞多表现为异响且没有大范围损毁。根据以上特征,驾驶员要多留意,若怀疑对方“碰瓷”,不要轻易离开驾驶车辆,要即时报警,同时将车辆定位信息、对方车辆及人员照片发送给亲友,留存证据。
本案中,部分司机遭到对方言语恐吓后交付钱财,事后没有报警处理。实际上,司机即使当场无法向警方求助,事后也应向警方报案,将现场图片、行车录像等提供给警方,以便警方进一步打击该类犯罪。
★扫黑除恶举报渠道
1、举报电话:拨打110(24小时)或0750-2388110(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电子邮箱:kpshceb@163.com。
3、举报信箱地址:开平市G325国道幕村路段39号110指挥中心十四楼工作专班,邮政编码:52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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