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法院召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通报会 乌纱村原村干部3人获刑

江门日报 2019-07-03 06:43

江门日报讯(记者/朱仑通讯员/唐柳茵卢凤婷)昨日,江海法院在礼乐街道乌纱村召开案件通报会,向社会通报在江海区影响较大的乌纱村原村干部曾民喜、曾锦源,乌纱村原聘用干部区锡佳组成恶势力团伙犯罪的案件。

2019年上半年,公诉机关江海区人民检察院先后向江海区人民法院移送起诉案件,指控曾民喜、曾锦源、区锡佳3名被告人已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应予严惩。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7年,曾民喜伙同曾锦源、区锡佳,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利用职务之便,在江海区礼乐镇乌纱村部分工程项目、集体土地租赁、宅基地买卖过程中,多次收受或向他人索要钱款。曾民喜单独收受或索取他人款项共计48万元;曾民喜、曾锦源共同索取他人款项共计22.8万元;曾民喜、区锡佳共同索取他人款项共计9.1万元。曾民喜侵占乌纱村委工程款共计60万元。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上述3名被告人的主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依法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曾民喜有期徒刑3年,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曾民喜有期徒刑1年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3年9个月。依法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曾锦源有期徒刑1年。依法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区锡佳有期徒刑11个月。

此次通报会向案件发生所在地的村委干部、党员和群众介绍了案件的犯罪事实和对罪犯的量刑判罚情况,及时回应社会群众关切,展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果,彰显法院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决心和信心。下一步,江海法院将继续围绕“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的2019年阶段性目标要求,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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