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餐时摔伤,能否要求餐馆赔偿?
餐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消费者受伤,消费者可要求赔偿吗?
蔡先生:我在餐馆吃饭,因为地滑而摔倒了,可以让餐馆赔偿吗?
李建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如果确实是因为餐馆地面过滑而且没有提醒,导致蔡先生摔倒受伤的,可以让餐馆赔偿。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被控侵权时怎么办?
何先生:我是卖零售商品的,有一种从别处进货来的商品被别人控告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他要求赔偿,我该怎么办?
李建中: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如果你能证明该商品具有合法来源的,就可以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但要停止销售该商品。
本期“律师热线”由广东国晖(江门)律师事务所李建中律师解答。(江门日报记者/朱磊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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