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限度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 江海法院用微信调解跨国离婚案
江门日报讯(记者/朱仑通讯员/付智勇黄妙姿)近日,江海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团队借助微信视频功能成功调解一起跨国离婚案件,最大限度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感情渐弱
距离成了离婚“拦路虎”
2007年,卢女士和梁先生经他人介绍相识,随后结婚。婚后第二年,两人生育了1名可爱的女儿。2014年,卢女士为了生计,带着女儿远赴2万公里外的智利,在一家餐厅做服务员。梁先生考虑到家中父母年事已高,便留在国内工作生活,以便照顾父母。梁先生本想着等父母百年之后再到智利与妻女团聚。5年过去了,在时间的消磨下,梁先生和卢女士这段婚姻的感情渐弱,便协商离婚。
由于卢女士长期居住在智利,一时半会不能赶回国内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因此梁先生只好前来江海法院起诉离婚。
20分钟调解成功
微信视频搭起“一座桥”
江海法院立案后,通过微信的途径向卢女士送达了起诉书等法律文书。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我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因此卢女士便通过公证认证的途径交寄了委托材料和书面意见书。承办法官收到梁先生和卢女士的材料后,经仔细研究,认为该案的法律关系较为简单,双方对抚养权和夫妻共同财产均无异议。承办法官考虑到从智利坐飞机回国内,至少需要转机一次,飞行时间少则24小时,多则需要两三天,而且该案没有较大的争议分歧,如果卢女士为了短暂的庭审大费周章从智利赶回国内,不仅要支付高额的旅途费用还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因此,承办法官希望可以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解决卢女士的困难。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与当事人互加微信好友,借助微信视频的功能,让远在异国的卢女士在视频中参加庭审。
庭审当天,卢女士的诉讼代理人、梁先生本人及诉讼代理人到达庭审现场,卢女士则在视频中出现。承办法官通过微信视频,将结婚证上的照片与卢女士本人进行比对,确认卢女士身份。身份经确认无误后,组织双方调解。调解过程中,梁先生与卢女士对于财产分配及女儿的抚养权均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出于对孩子的尊重,承办法官还特意通过视频,向他们的女儿了解其内心的真实想法,确保孩子的利益得到最大化保护。短短20多分钟,该起离婚案以调解方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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