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以“一体化”模式、“区别化”办案、“定点化”预防、“专业化”队伍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积极探索创新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工作,先后安置9名附条件不起诉对象。 依托法制教育基地的平台优势,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共组织中小学生6.1万人次到基地参观学习。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在办案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少年司法工作原则,实现“区别化”办案。
日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广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白皮书显示,未成年人犯罪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权益保护一直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台山市检察机关一直在行动。为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台山市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4月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未检办),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2016年12月,该院未检办获评广东省“青少年维权岗”标兵称号;2018年,被江门市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A“一体化”模式
让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更具广度
“捕诉监防一体化”模式打破了检察机关内设机构壁垒,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预防帮教4项检察职能统归未检机构,由同一承办人跟进同一案件全程,可最大限度预防、矫治、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捕诉监防一体化”模式,让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更具广度。
坚持少捕慎诉原则
2018年,该院共受理涉未成年人犯罪的审查逮捕案件29件41人,其中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1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5件34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决定9人,相对不起诉9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变更强制措施7人。如在办理在校学生小兴(化名)抢劫案中,办案检察官四处奔波开展社会调查,约见家属及学校校长、教师了解情况,并委托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测评。在充分听取被害人意见及综合评估后,办案检察官认为小兴认罪态度较好,社会危险性不大且得到被害人谅解,依法对小兴进行取保候审,使其得以回校继续学习。
“"教育、感化、挽救"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一个工作准则,人们可能会把它简单地与"从轻判罚"画上等号。”该院未检办负责人谭绮梅说,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他们会拿捏好“宽”与“严”的关系,切实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避免出现该轻不轻、当重不重的现象。
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2018年,针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该院未检办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检察建议书》11份,纠正漏捕成年人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案件1件1人,追诉未成年人遗漏同案犯1件1人,纠正成年人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漏罪并作有罪判决的1件1人,监督立案1件1人,抗诉1件1人。
其中,在办理陈某寻衅滋事、猥亵儿童案中,法院以“全案只有被害人的陈述,无其他证据予以印证”为由,对检察院指控的部分事实不予认定。办案检察官深入分析在案证据,听取检察官联席会议的综合意见,提出抗诉,最终法院采纳抗诉意见,该案由一审判决的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5年改判为有期徒刑7年,有效保护了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B“区别化”办案
让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更有温度
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在办案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少年司法工作原则,将帮教融入到案件办理的每个细节中,使用有别于成年人的司法手段,实现“区别化”办案。
观护帮教挽救涉罪少年
该院未检办积极探索创新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工作,2018年建立3个“学校型”、22个“社区型”、1个“企业型”观护帮教基地,先后安置9名附条件不起诉对象,无一人脱管,无一人违反法律及相关规定,无一人被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目前,有3人顺利在学,其中1人在校成绩优异,有5人再就业自食其力,取得显著成效。
“谢谢检察官对我的关心和照顾,我现在是一名社区志愿者,我以前从没想过自己还可以这样帮助别人。”如今,小文(化名)遵纪守法,乐于助人。谁曾想到,他16岁时曾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案发时,我们通过一系列社会调查发现,小文小时候家长沉迷麻将,还对他打骂,导致他不服家长管教,经常出入各种娱乐场所并辍学在家。”谭绮梅说。了解到问题症结所在后,办案检察官联合心理咨询师对小文进行心理评估和心理疏导,并对小文及其家长进行系统的亲子教育培训。
在办案检察官和社工等的多方努力下,小文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真心悔罪,先后向办案检察官递交3份悔罪书,且取得案件被害人的谅解。该院最终对小文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对其设定了8个月的考察期限。
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后,检察官还定期进行走访指导,查看辅导员的工作日志、附条件不起诉对象的思想汇报等资料,及时掌握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对象的工作学习动向,防止其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探索民事权益保护途径
2018年,该院未检办通过“两书一建议”督促台山市民政局提起江门地区首例撤销监护权诉讼,这是该院未检部门通过行政监督手段介入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的一次有益尝试。
该案中,外来务工人员杨某平时有赌博的恶习,在家里经常打骂妻子陈某和3个孩子。经查,2016年8月,杨某在台山市某出租屋内性侵其11岁的女儿小青(化名)。同年12月,杨某在上述地址再次对小青实施性侵,被陈某当场发现,杨某迁怒于陈某,对陈某进行殴打,后民警到场将杨某抓获。经鉴定,小青、陈某所受损伤均为轻微伤。
经审查,该院以杨某涉嫌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台山市人民法院以杨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考虑到杨某的行为严重损害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办案检察官认为应当撤销杨某的监护权,随即约见小青和陈某,就撤销杨某监护权一事当面向二人送达《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告知书》,书面告知权利、救济途径等事宜。
为了避免小青再次受到伤害,该院向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台山市民政局向台山市人民法院提起撤销监护权诉讼,并派员出庭支持起诉,向法院递交《支持起诉书》。2018年9月,法院判决撤销杨某的监护人资格,有效避免了被害人持续受到侵害,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C“定点化”预防
让未成年人法制教育
更有力度
2012年2月,台山市人民检察院率先建立江门地区首个独具侨乡特色的农村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教育基地。该基地先后获评“台山市法制文化建设基地”“江门市首批法制文化建设示范点”“江门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台山市文明窗口”“江门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自2017年起,该院未检办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在该基地启动两期升级改造项目,打造一个体验化、互动化、常态化的全新法制宣教平台。同时,依托该基地的平台优势,开展“定点化”宣传教育工作,至今共组织中小学生6.1万人次参观学习。该基地增设了醉驾危害体验馆、全新VR体验区、答题互动区、吸毒后果测试区、5D绘画拍摄区,并引入法制机器人讲课;自主开发4款适合各年级学生的法制小游戏——“毒品消消乐”“法律人生”“法律人生”“秒变刑法达人”,使青少年学生在互动游戏中学习法律知识。
与此同时,该院大楼内设置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案区,这是集办案、帮教、预防、心理疏导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工作平台。
该办案区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进行设计,全部采用彩色软包装饰风格,明显区别于普通办案区浅灰色的严肃风格。为确保安全,走廊、各功能室均安装有监控摄像头,并具备一般办案区的安全要求,比如有保护措施、室内软包、无尖利物体等,以避免突发情况发生。
该办案区内设有独立的未成年人讯问/询问区域,用于对未被羁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以及对未成年被害人、证人进行询问。该办案区同时设有沙盘治疗室,沙盘游戏是国际上流行的心理治疗方法。一盘细沙,一瓶清水,一架子各式各样的物件造型,加上治疗师的关注与投入,未成年人的自由表现与创造,构成了沙盘游戏最基本的要素。
该办案区还设有宣泄涂鸦室,配备立式沙包、拳击手套、呐喊壶等设备,青少年可以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结合配套的智能击打呐喊宣泄系统释放不良情绪,实现自我解压,回归理性。
此外,该院未检办以侨乡检察官为原型打造“台检君”动画形象,自主创作剧本并拍摄完成“台检君”说法系列法制动画片《珍爱生命、远离毒品》《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远离性侵,学会自我保护》,其中,前两部法制动画片已投放到台山全市95所中小学,反响良好。
D“专业化”队伍
让未成年人
司法工作更有深度
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注重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倾心打造一支训练有素、专业能干的未检队伍,更好地效力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目前,该院未检办有2人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1人获得社会工作师资格,2人获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
2018年,该院未检办干警罗洁丽以第一名的优异成绩代表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参加广东省首届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获评“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能手”“江门市检察机关未检业务能手”称号,并在江门市妇联、教育局、卫计局联合举办的第二次“教子有方”家庭教育大讲堂课件制作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干警余素嫦撰写的《台山市院实施“五个一”工程打造侨乡未检工作特色品牌》被《广东检察工作简报》采用。
文/图江门日报记者陈方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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