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多来蓬江区有87宗医疗纠纷接受诉前联调 25宗调解成功,8宗撤诉
蓬江区集中了多家三甲、二甲医院,成为医疗纠纷的多发地。为了靠前化解医患纠纷,蓬江法院与卫生行政部门于2014年3月成立了江门法院首个专业化的涉医疗纠纷联调组织——蓬江区医疗纠纷诉前联调中心。记者昨日从蓬江法院了解到,该中心成立5年多来,对87宗医疗纠纷进行了诉前联调,成功调解25宗,撤诉8宗,调解撤诉率37%。
江门日报记者/朱仑
通讯员/邱启杰钟绮敏丁洁
案例手臂骨折愈合后,术后取材又骨折
50多岁的罗某(化名)声称因外伤致右手臂骨折,在某医院术后已经痊愈出院。出院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康复治疗,复查发现骨头已经愈合,到医院拆除固定物,但在右肱骨取材时再发骨折。罗某认为,医院操作不当,要承担所有过错责任,要求赔偿损失。
医院认为,术中出现右肱骨上段骨折是因为原固定螺钉滑丝导致拆除困难引起的,医院已经履行了病情和医疗措施的告知义务,医院没有责任。
因双方各执一词,纠纷无法调和,遂申请到蓬江区医疗纠纷诉前联调中心调解。在初次调解不成后,联调中心收集相关材料交到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鉴定结论认为,并发症因素导致患者再发性骨折、二次固定术及病情延长是导致此事件的直接和主要原因,医院也存在一定程度的操作不当,是次要因素。
鉴定结论出具后,法官立即意识到本案有调解的可能,因此,联系双方到庭调解。在联调中心的医学专家和法官的耐心解释下,患者了解了相关的法律和医学知识,也对诉讼风险进行了充分判断。联调中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医院免收患者医疗费2万元,再一次性给予患者一定补偿,患者自行承担医疗过错鉴定费,自行到到其他医院拆除固定物。
患者或家属要合法理性维权
蓬江法院法官提醒市民,发生医患纠纷后,患者或家属要合理合法维权,尽快到医院质控部门封存病历,收集有关证据,为医疗鉴定作准备。同时,患者或家属也要意识到医疗行为是高风险行为,要理性维权,注意沟通,纠纷发生后可向卫生部门申请处理,也可到医疗纠纷联调中心申请调解。若调解不成,则通过医疗鉴定程序,待鉴定结论明确责任后再进行调解,鉴定结论也可作为日后案件审理的关键证据。
医院方为了避免医患纠纷,在提高医疗水平的同时也要及时、全面做好治疗风险、诊疗方案的告知和解释工作,防止因误会引起纠纷。出现医疗纠纷后,应当及时、迅速做好安抚患者和家属的工作,积极引导患方合法理性维权,为患方提供必要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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