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开通自助缴费服务 微信可直接缴交医保一档费用

江门日报 2019-05-31 04:37

记者日前从市社保局获悉,今年1月1日起,国家、省已明确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目前,江门市已开通自助缴费服务,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以下简称“医保一档”)的参保人可以随时通过微信为本人或他人缴交医保一档费用。

据了解,江门市医保一档的集中扣费期为每年10月至12月底,扣费成功后,参保人在次年全年可享受医保一档待遇。另外,根据《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参保工作方案的通知》(江人社发〔2018〕477号)规定,八类人员可中途参加医保一档,包括本市户籍和异地务工人员的新生儿;当年本市新入学(含幼儿园、托儿所)或转学(含幼儿园、托儿所)的非本市户籍在校生;当年本市户籍的就业转失业人员(含跨年按规定领取完失业保险金人员);当年本市户籍的职工退休人员(指未达到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最低累计缴费年限,且不选择继续同时参加医保一档和二档的人员);本市户籍的当年退伍军人;刑释人员和市外户籍新迁入人员;当年申领江门市居住证的人员;未参保的困难居民。参保缴费成功的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

如何通过微信进行自助缴费?首先关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微办税”,进入“用户中心”页面。在文本框中依次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验证码,点击“确定”;根据提示进行实名认证。

实名认证成功后,返回“广东税务”公众号主页面,点击底部菜单栏“微办税”,进入“个人业务”页面;在“社保费”一栏中点击“城乡居民保险”,进入选择业务类型页面;点击“城乡居民保险清缴”进入缴费页面。

通过微信首先可为本人缴费,进入“城乡居民保险清缴”页面后,在险种文本框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点击“本人缴费”,就会显示“个人应征信息”;之后勾选需要清缴的应征,点击“缴费”,显示应征明细信息,点击“缴费”即可进入选择缴款方式页面进行缴费。

同时,在微信还可代他人缴费,进入“城乡居民保险清缴”页面,点击“代他人缴费”,之后便会跳出请输入他人信息对话框,输入身份证件号码、姓名,选择险种,点击“确定”;显示个人应征信息,勾选需要清缴的应征,点击“缴费”,进入下一页面,显示用户信息进行确认,点击“缴费”完成缴费。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社保经办机构传送到税务机关的一笔应征数据(同一社保应征序号)包含多个参保缴费人数据时,不允许部分人员清缴。

(傅雅蓉伍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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