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今年以来 多次发布典型案例 江门市检察机关 三起案例入选

江门日报 2019-05-30 09:05

江门日报讯(记者/朱仑通讯员/邝健梅潘竹坤)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分专题先后召开多个新闻发布会,对各领域的案例进行了梳理并分别评选出十大典型案例。5月27日,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推动加强和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十大典型案(事)例,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叶某一案入选,成为广东省唯一入选案例。

据介绍,这也是今年以来江门市检察机关入选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中的第三起。此前有两起案件分别入选濒危物种缉私十大典型案例和2018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成立护苗帮教基金

2016年8月26日,叶某(10岁)的父亲因吸食冰毒杀害其母亲,并致叶某轻伤二级。叶某在母亲被杀、父亲入狱后,寄养在大伯家中,因情绪不稳定,时常欺负大伯小孩,学习成绩不理想。为了让叶某尽快走出阴影,重归正常生活轨道,市检察院未检办的检察官及时联合各方力量,推动成立未成年人帮教救助基金,对包括叶某在内的多名未成年人进行救助。

在办理叶某救助案时,办案检察官发现目前司法救助的范围比较局限,比如不能囊括所有涉案未成年人,而且需要经过多层审批,耗时较长,救助金额有限,导致救助效果不够显著,于是尝试吸收社会力量,推动多部门参与未成年人救助工作。2018年4月,在市政协和市民政局支持下,市检察院推动成立广东省首个由市慈善会管理的涉检未成年人帮教救助基金——护苗帮教基金。

已帮助8名涉检未成年人

除了针对涉检未成年人一对一帮扶,该基金还用于支付广大青少年群体的犯罪预防和普法宣传工作,以及通过委托第三方购买服务的形式,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矫治、技能培训、继续学业以及创业资助等资金帮扶,由“输血式”救助变“造血式”救助。

护苗帮教基金成立以来,市检察院已为8名涉检未成年人申请到护苗帮教慈善基金,叶某就是首批获得该基金资助的对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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