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 2018年以来,恩平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结案件共108件,判处119人
文/图胡伟杰张进才
近年来,面对严峻的毒品犯罪形势,恩平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重点严惩制造、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等易发多发毒品犯罪,并加大对毒品累犯、再犯,多次“零包”贩卖毒品及非法持有毒品等犯罪的惩处力度。据统计,2018年至2019年5月份,该院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共108件,判处毒品犯罪分子119人。
据介绍,在毒品犯罪案件类型方面,罪名集中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三种,共计占比98.38%,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为占比最高罪名,达58.33%;毒品犯罪常见的关联罪名包括盗窃罪,抢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等;冰毒、海洛因、麻古为涉案数量最多的毒品。
工作中,恩平市法院切实履行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积极参与禁毒宣传等综治工作。按照禁毒委员会的部署和禁毒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将禁毒工作列入整体工作规划,制定工作方案,并抓好督查落实。在恩平市禁毒委员会部署开展的禁毒专项行动中,恩平市人民法院积极配合、参与,集中力量对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件及时审判、依法惩处,取得了良好效果。并积极从司法数据中对毒品种类、藏毒方式、特殊群体等焦点问题进行动态分析研判,客观体现毒品犯罪的主要特征及犯罪形态,对全面掌握当前毒品犯罪案件审判情况和禁毒形势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典型案例
毒品累犯再犯被从重处罚
被告人李某稂,男,1991年7月3日出生,无业。2010年8月25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2年11月11日刑满释放。2015年12月24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16年11月29日刑满释放。2018年10月3日13时许,被告人李某稂驾驶摩托车到恩平市金沙广场对面,向购毒人员贩卖毒品氯胺酮0.2克,得款人民币300元,用于日常花光。当月9日22时许,被告人李某稂再次去到上述地点,准备贩卖毒品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共缴获毒品17小包。经称量,17小包毒品合共净重4.15克。经鉴定,均检出氯胺酮成分。综上,被告人李坚稂贩卖毒品氯胺酮合共4.35克。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稂贩卖毒品氯胺酮4.35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被告人李坚稂是累犯、毒品再犯,应当从重处罚,又因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法对被告人李某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并责令退出非法所得。
因多次“零包”贩毒获刑
2018年7月14日17时许,被告人黄某渠在恩城锦江市场贩卖700元的“冰毒”给吸毒人员郑某。同年7月15日至9月24日,被告人黄某渠先后12次向郑某贩卖共计3800元的毒品“冰毒”。同年9月29日20时许,被告人黄某渠再次到上述地点贩卖200元的毒品“冰毒”给郑某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现场缴获可疑“冰毒”2小包(净重0.59克)。同日21时许,公安人员对被告人黄某渠住宅进行搜查,搜获其用于贩卖的可疑毒品“冰毒”6小包(净重4.13克)。经鉴定,上述缴获的可疑毒品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渠多次“零包”贩毒,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被告人黄某渠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主动预交罚金,可以从轻处罚。扣押的华为手机一台、电子秤一台是作案工具,人民币1472元是非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据此,依法对被告人黄某渠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容留他人吸毒被处罚
被告人钟某女租住在恩平市恩城兴华街一出租屋。2018年11月,被告人钟某女在上述地点容留吴某娟吸食毒品冰毒三次;同年12月3日至4日容留吴某娟、梁某新吸食毒品冰毒二次;同年12月5日21时许,被告人钟某女又容留吴某娟、梁某新在上述地点吸食毒品冰毒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现场缴获吸毒工具冰壶两个、锡纸一卷。经毒品尿检,上述人员均呈阳性反应。
法院认为,被告人钟某女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鉴于被告人钟某女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预交罚金,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据此,依法对被告人钟某女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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