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纪委监委在冲蒌、汶村两个镇开展村级监察联络员试点 管住农村“小微权力”
羊城晚报记者 彭启有 通讯员 宁威
今年3月,江门台山市印发《台山市村级监察联络员试点工作方案》,决定利用9个月时间,在冲蒌、汶村两个镇开展村级监察联络员试点工作,加强对农村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督,推进监察职能向农村延伸。
台山市纪委监委表示,将在试点结束后对试点成果验收总结、综合评估,并在2020年提出在全市推广试点成果的意见。
村级监察联络员提出改进村务公开建议
“你们村财务公开不明晰、不具体,群众有意见很正常。今后,村里的财务公开不但要及时,还要具体、详细,让村民看得明白了”。
4月上旬,群众向台山市冲蒌镇纪委信访反映冲蒌镇西海村委会石城村小组干部涉嫌冒领工资的问题。冲蒌镇纪委立即联合西海村村级监察联络员甄树千进行调查。
经查,原来是村里的村务公开不具体引起了群众误会。
甄树千对石城村小组提出改进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建议事项仔细登记在《冲蒌镇西海村村级监察联络员工作台账》里,以备镇纪委和村民监督检查。
今年3月出台的《台山市村级监察联络员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规定,村级监察联络员对村民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质询、询问,要求有关人员作出解释;根据需要,可查阅、复印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政策文件、会议记录、财务账目等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文件资料。
甄树千正是按照方案的要求,忠实地履行自己作为村级监察联络员的监督职责。
打通监督执纪问责“最后一公里”
台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台山市村级监察联络员试点工作方案》,是为了打通监督执纪问责的“最后一公里”,管住村干部的“小微权力”。
据介绍,近年国家对农业农村扶持力度越来越大、惠农资金也越来越多,许多补助资金的发放都要通过村一级的相关工作,但农村基层现有监督力量难以满足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
从历年查处的案件看,台山市农村基层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据统计,十八大以来,截至2018年年底,台山市查处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约占立案总数的63%,且呈逐年上升趋势,2018年年底占比高达70%。
去年以来,台山市纪委监委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专题调研,发现村务公开不到位、民主议事不规范、三资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异常、农村信访矛盾突出等问题在各镇(街)不同程度存在。
为此,台山市纪委监委出台了《台山市村级监察联络员试点工作方案》。
村级监察联络员可直接向市纪委监委报告
村级监察联络员不但是监督检查的哨兵,还是镇纪委的得力助手。
4月中旬,冲蒌镇官窦村村级监察联络员伍景其向镇纪委反映官窦村小组现金余额长期超过规定,存在廉政风险。
面对镇纪委的调查,官窦村小组出纳认为自己辛辛苦苦为群众办事,没贪污没挪用。他觉得自己很委屈、很冤枉,不配合镇纪委开展调查。
伍景其利用熟悉村情、威望较高的优势,耐心细致做他的思想工作。最终,官窦村小组出纳同意配合调查,并虚心接受镇纪委和村级监察联络员的批评教育,承诺立即整改。
台山市纪委监委今年出台的《方案》规定,村级监察联络员的监督内容主要是:
村、组干部是否在婚丧嫁娶事宜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是否违规领取工资、补贴、奖金;是否在涉及群众事务中存在刁难群众、吃拿卡要,以及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况。村、组干部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工程项目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扶贫等工作中是否存在优亲厚友、贪污腐败、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情况;村、组干部是否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等等。
试点工作开展近两个月来,两个试点镇的33名村级监察联络员共开展监督检查100余次,做好宣传沟通60余次,提出改进村“两委”工作的意见建议5条,并向镇纪委反映问题线索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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