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试点互联网+护理服务线上申请、线下服务,蓬江区、新会区、台山市成首批试点市(区)

南方都市报 2019-05-21 08:18

[摘要]线上申请、线下服务,蓬江区、新会区、台山市成首批试点市(区)

南都讯记者罗韵姿近日,《广东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出炉,江门成为全省9个“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地区之一。记者了解到,江门目前已印发《江门市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根据工作部署,蓬江、新会、台山成为江门试点市(区),江门市中心医院等六家医院成为首批试点医疗机构,计划在年内完成试点工作,将为出院后患者、终末期患者、慢性病患者、母婴人群等提供基础护理、慢病管理、老年护理、母婴护理、产后访视、安宁疗护等服务。

线上线下结合

为特殊人群提供护理服务

“互联网+护理服务”主要指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派出在本机构注册(含多机构执业备案)的护士,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为出院患者或罹患疾病且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提供的护理服务。

根据《方案》,本次试点工作已确定蓬江区新会区台山市为江门试点市(区),江门市中心医院、江门市人民医院、江门市残联康复医院、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卫生院、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台山市广海镇中心卫生院共六家医院为江门市第一批试点医疗机构。

本次试点工作的试点时间为2019年3月-12月,计划分筹备启动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总结评估阶段三个阶段开展工作。目前,江门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医疗保障局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试点工作也已进入组织实施阶段。根据部署,各试点医疗机构将按照《方案》要求,完善组织架构、开发或明确合作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完成从业护士的岗前培训、完善相关制度。

首批43项服务项目

部分可实行市场调节价

根据《方案》,试点工作的服务对象包括出院后患者、高龄或失能或半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终末期患者和慢性病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母婴人群以及其他有居家护理需求的特殊病患人群。

《方案》提到,江门已以需求量大、安全有效、医疗风险低、易操作实施、消毒隔离达标、不易发生不良反应为原则并经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论证确定了第一批43项“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涵盖了基础护理、慢病管理、康复护理、老年护理、中医护理、母婴护理、产后访视、骨科护理、健康教育、安宁疗护等服务内容。试点医疗机构可根据自身服务能力,对服务对象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估后从中遴选本机构可提供的服务项目实施。

服务价格方面,《方案》提出,对基于互联网开展的护理项目,属基本医疗服务的,按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执行,并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竞争较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项目,则实行市场调节价。

风险防控机制

将实行电子实名认证

《方案》提出,试点医疗机构应制定“互联网+护理服务”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护理管理制度、医疗风险防范制度、护理文书书写管理规定、人员岗位职责、个人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置流程、居家护理服务流程、纠纷投诉处理程序、不良事件防范和处置流程、相关服务规范和技术指南等,确保“互联网+护理服务”安全、有效、有序开展。

根据《方案》,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从业护士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服务对象病情出现变化,不宜继续提供当前护理服务时应及时转介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服务项目涉及药品的,需有在广东省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师开具的处方且经药师审验合格后方可提供服务。

同时,《方案》还提出应建立风险防控机制。试点医疗机构要在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对从业护士、服务对象及相关照顾人员进行电子实名认证,要为从业护士配置护理工作记录仪,使服务行为全程留痕可追溯,要提供手机APP定位追踪系统,配备与试点医疗机构保安室或当地警务室联动的一键报警装置,并购买责任险、医疗意外险和人身意外险等。同时,将探索建立服务对象黑名单,将服务对象不良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此外,还将建立从业护士退出机制,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有不良执业行为记录的护士应及时清退。

第一批试点医疗机构名单

●江门市中心医院

●江门市人民医院

●江门市残联康复医院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卫生院

●新会区会城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台山市广海镇中心卫生院

新闻推荐

“人脸识别”锁定可疑男子 原来是网逃人员

江门日报讯(记者/区景常通讯员/刘晓菲)近日,台山市公安局巡警大队特警中队在江湛铁路台山站执勤时,通过警用智能视频应用平台...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