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余倾倒垃圾1400多吨 10人受审蓬江法院开审一宗涉嫌污染环境涉恶案件,清理垃圾费达62万元
[摘要]蓬江法院开审一宗涉嫌污染环境涉恶案件,清理垃圾费达62万元
蓬江法院开庭公开审理这起涉嫌污染环境涉恶案件。
被告人被指控倾倒垃圾1447吨。通讯员供图
南都讯记者罗忠明通讯员钟绮敏钟燕婷何奎昨日,蓬江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一宗影响较大的涉嫌污染环境涉恶案件,3家公司、10名被告人涉嫌往江门荷塘某旧洗水厂倾倒生活垃圾1447.59吨,环卫部门为清理这些垃圾费用高达622463.7元。检察院为此提起了刑事公益诉讼。
凌晨倾倒垃圾,由专人望风
庭审中,蓬江检察院指控称,2016年6月,某昌公司挂靠某奥公司承包中山某地环卫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输作业。2016年12月,某奥公司在中山某地开设分公司经营管理该地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运输作业,由某昌公司派出周某监督、管理分公司的经营情况,李某管理日常经营,谭某管理生活垃圾外运业务。2017年,黄某、谷某、赵某共同出资组建无名运输车队,用购买的多辆外省车牌货车从事业务运输。周某、李某、谭某、谭某某明知该车队不具备运输垃圾处理资质仍然将分公司承接的生活垃圾业务交由该车队处理。2018年2月,黄某雇佣何某、王某、高某、薛某担任车队司机。2018年4月,谷某介绍两人负责车队望风。
据悉,几名被告人口供他们车队建立了一个微信工作群,专门了解垃圾运输的工作情况。他们每次过来江门荷塘某旧洗水厂倾倒垃圾的时间是不固定的,一般,黄某在微信群发出定位,车队队长就会先去到定位的位置,然后才由队长带队运载的那一台车先过去倒垃圾,一台货车倒完了再到第二台车过去接力倒垃圾。他们在需要倾倒垃圾的那一天,一般在下午3点后开车到中山某地垃圾场开始装垃圾,晚上11点左右装载完毕,然后经过黄某的安排和指挥,在次日凌晨0点将垃圾运往江门荷塘某旧洗水厂倾倒垃圾,在凌晨2点将垃圾倾倒完毕。在此过程中,他们还有安排专人望风。
一个多月倾倒垃圾1400多吨
从2018年3月至4月底,黄某带领车队被告人往荷塘某旧洗水厂倾倒垃圾共计1447.59吨,所倾倒的垃圾将该厂的北面区域、西面区域、厂区过道和北面区域工厂空地均填满,垃圾所散发臭味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并导致周边群众多次投诉。经查实,清理上述垃圾的费用高达622463.7元。与此同时,经过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采样检测,从倾倒现场的垃圾渗出液中检出镉、镍、铅、砷、铜、锌、总铬、汞等重金属有毒物质。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相关证据并指控某昌公司、10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规定,倾倒有毒物质,造成公私财产损失达622463.7元,公益诉讼请求某奥公司及分公司、10名被告人共同承担环境污染损害赔偿227000元并在省级以上发行的报刊公开赔礼道歉。某昌公司、10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由于案情复杂,蓬江法院决定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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