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两镇设村级监察联络员 负责监督村干部用权,可直接向市纪委监委报告

南方农村报 2019-05-16 15:41

今年3月,江门台山市印发《台山市村级监察联络员试点工作方案》(下简称《方案》),在冲蒌、汶村两个镇开展村级监察联络员试点工作。一个多月来,两个试点镇的33名村级监察联络员共开展监督检查70次,做好宣传沟通35次,提出改进村“两委”工作意见建议4条,向镇纪委反映问题线索3条。

履行监督村官职责

“你们村财务公开不明晰、不具体,群众有意见很正常。今后,村财务公开不但要及时,还要详细,村民看明白了,肯定不会有意见!”

4月上旬,群众向台山市冲蒌镇纪委反映冲蒌镇西海村委会石城村小组干部涉嫌冒领工资的问题。冲蒌镇纪委立即联合西海村村级监察联络员甄树千进行调查。

经查,原来是村里的村务公开不具体引起了群众误会。

甄树千对石城村小组提出改进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他还告诉村民:“对村干部用权进行监督,这是市纪委监委赋予我们这些村级监督联络员的职责。”

根据《方案》,村级监察联络员的监督内容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是否在婚丧嫁娶事宜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是否违规领取工资、补贴、奖金;是否在涉及群众事务中存在刁难群众、吃拿卡要,以及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况;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工程项目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扶贫等工作中是否存在优亲厚友、贪污腐败、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情况;是否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等等。

基层腐败问题多发

台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台山市村级监察联络员试点工作方案》,是为了打通监督执纪问责的“最后一公里”,管住村干部的“小微权力”。

从历年查处的案件看,台山市农村基层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据统计,十八大以来,台山市查处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约占立案总数的63%,且呈逐年上升趋势,2018年占比高达70%。因此,台山市纪委监委认为,建立村级监察联络员队伍,作为镇纪委(派出监察组)监督力量的补充,加强对村、组干部等农村基层行使公权力的人员的监督,势在必行。

根据《方案》规定,村级监察联络员发现监督对象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涉嫌贪污腐败、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向镇纪委(派出监察组)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市纪委监委报告。

□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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