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与税务部门加强协作 执行财产处置周期将缩短至少1个月
江门日报讯(记者/陈方欢通讯员/邓颖琪何奎)为提高法院民事执行中涉案房产的变现效率及规范欠税被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依法纳税,日前,台山市人民法院与税务局联合出台《台山市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关于加强司法执行与税收执法协作意见》(以下简称《协作意见》)。
《协作意见》明确了法院向税务部门进行不动产询价的办理周期:台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查封台山市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须在3日内启动询价程序;税务部门收到法院的询价函后,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须完成不动产核价并以书面形式答复法院。
过去,法院需在1个月内摇珠选定评估机构,再由选定的评估机构在1-2个月内完成不动产评估后,向法院寄送评估报告书。
相较于传统的不动产评估方式,台山市人民法院与税务局构建的协作机制将执行财产处置周期缩短了至少1个月。
据了解,在上一年的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台山市人民法院与税务局就不动产询价及税收执法工作进行了实践性探索,并取得了良好效果:2018年不动产询价95件,平均缩短财产处置周期30天;涉税案件执行到位超过2000万元。今年,两家单位签订《协作意见》,将执行执法探索成果制度化、规范化,形成解决“执行财产处置难”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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