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翁决意起诉离婚 法庭上门调解,助双方好聚好散
近日,台山市法院海宴人民法庭通过巡回审判,上门调处了一宗八旬老人起诉离婚的案件。虽然两位当事人最后选择了离婚,但法庭这种以人为本、送法上门的做法受到了当地群众的称赞。
文/陈方欢邓颖琪何奎
夫妻感情不和八旬老翁诉离婚
今年初,海宴法庭受理一宗特殊的离婚案件,原告吴某是一名83岁高龄的老人,体弱多病且行动不便,他在妹夫搀扶下来到法庭。对这样一位特殊的原告,法庭干警给予热情接待,并耐心引导,深入了解他的诉求。原来,原告吴某在2002年与被告裴某登记结婚。当时吴某66岁,裴某比他年轻10多岁,曾结婚,并与前夫育有子女,但子女都不在她的身边。当时两人是抱着晚年结伴相互扶持的想法才结婚。然而,婚后两人常因琐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不和。近几年,裴某常年到深圳照顾孙子,而吴某随着年龄增大,身体每况愈下,常年卧病在床却得不到妻子照料,甚至多次因急病被送进医院抢救,都是妹妹及妹夫伸援手。经过长时间的思想斗争,吴某决定与裴某离婚。但裴某不接受离婚请求;且避而不见,拒绝接听吴某电话。无奈之下,吴某求助妹夫向海宴法庭提起离婚诉讼。
法官上门服务
双方达成一致
案件立案后,由于被告不接听电话,而原告并不知道被告在深圳的具体地址,海宴法庭在送达文书上遇到了难题。办案法官双管齐下,一方面前往原告吴某家中对其进行开导,倾听他的诉求,缓解他焦急的情绪。另一方面,多次前往被告裴某户口所在地,通过邻居了解裴某儿女的联系方式。经过法庭干警的不懈努力,终于成功通过电话联系上了被告裴某的儿子,并通过他把情况转告裴某。但裴某面对被丈夫起诉的事实情绪激动,执意不理会诉讼请求,也不配合回来开庭。法庭干警并不气馁,除加强对裴某的释法教育外,还说服她儿子帮忙做她的思想工作。最终,裴某同意回到台山参加调解。在综合考虑了原告的身体情况和被告的要求后,海宴法庭决定通过巡回审判方式来审理这宗案件,把审理的地点定在了双方当事人户籍所在的南丰村委会。
巡回庭审当天,海宴法庭庭长李文权一大早带队来到了南丰村委会做庭前准备工作,还邀请了村委会干部参与调解工作。原告吴某因身体不适,无法出庭,法庭干警及时为其办理了委托手续,让其妹夫作为代理人参加调解。被告裴某也依时到来参加诉讼。在临时的审判庭上,经过承办法官及村委会干部的引导和说法明理,原被告双方心平气和地进行了沟通。因原告吴某离婚的心意已决,被告裴某最终也接受了吴某的决定,同意离婚,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顺利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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