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矛盾起纠纷 法律顾问助和解
□江门日报记者林立竣通讯员慕程远
黄女士丈夫去世后,留下的银行存款和经济社股份在儿子手中,黄女士想取回该不该呢?驻村(社区)法律顾问依据遗嘱和继承法,成功理清矛盾,化解了一家人的心结。
4月中旬,江海区江南街道北湾社区居民黄女士通过驻村(社区)律师信息公示牌,致电村(社区)法律顾问伍永勤律师进行求助,称要向儿子取回属于其本人所有的银行存款及其已经去世的丈夫的经济社股份。伍律师对事情的来龙去脉进行充分了解后,积极联系北湾社区工作人员,让社区工作人员联系到黄女士的儿子,并且通知双方在4月19日到北湾社区居委会进行调解。
双方争议的焦点是黄女士银行存款及其丈夫在经济社股份收益问题上存在分歧,若有专业人士梳理清楚财产情况,就能为调解成功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此,伍永勤律师耐心向双方解释继承法,就黄女士丈夫遗嘱的效力、其丈夫持有股份的处理进行了详细讲解。
按照法律规定,配偶和子女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相同顺位的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继承遗产的份额。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可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另一方面,伍律师对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进行了解释,通过亲情的力量感化双方。
在伍律师的细致工作下,成功化解了黄女士的家庭矛盾。双方明确了银行存款11万多元以及经济社股份收益约5万元的事实,并在财产情况使用明细表上签字确认,其中存款归属黄女士所有,股份收益按所立遗嘱由其中一子一女继承,但子女们承诺将这些收益用于母亲的赡养。
黄女士对村(社区)法律顾问伍永勤律师的帮助表示了衷心感谢,正是伍律师的耐心释法,才能顺利化解一家人的心结。双方均表示,今后一家人要互相谅解,和睦相处,只有这样才能“家和万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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