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一季度 江门市空气质量排名全国前20位

江门日报 2019-04-29 07:53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了2019年3月和1—3月全省空气质量状况,江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如何?下一步还有哪些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的对策措施?记者就此采访了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

去年和今年第一季度

江门市空气质量在全省均排第16位

去年和今年第一季度,江门市空气质量在全省均排第16位,但今年第一季度,江门市6项污染物浓度除一氧化碳同比略有升高外,其余5项均出现明显改善,其中PM2.5平均浓度3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3.8%;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平均为12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3.3%;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87,同比改善15.1%;优良天数比例比去年同期提高13.4个百分点。

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也离不开全市各行各业和广大市民的共同努力。去年以来,江门市大力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和主城区高污染高排放企业淘汰搬迁,加强工业锅炉整治和清洁能源改造,加快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强化VOCs排放企业综合整治,进一步提高城市扬尘精细化管理水平……这一系列措施的推进和落实,使江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进一步削减,促进了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另外,今年第一季度相对较好的气象条件,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空气质量的改善。

第一季度

江门空气质量排名全国前20位

4月12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全国第一季度空气质量状况,江门市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全国前20位,在全省21个地级市排名第16位。

从2019年第一季度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排名可以看出,珠三角9个市全部进入全国前30名,包括江门市在内的5个城市进入全国前20名。可见,珠三角空气质量在全国重点城市居于前列,并且去年珠三角也已退出了全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另一方面,大气污染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影响城市空气质量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是城市自身及其周边地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这又与城市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等密切相关。珠三角国土面积仅占全国0.6%,经济总量占全国9.0%,区域内消耗了大量的资源和能源,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排放强度都很大,大气污染防控任务艰巨,与京津冀、长三角、长江中游城市群等重点城市群具有较强的可比性。因此,评价珠三角城市和江门的空气质量排名,在全国重点城市的排名比全省的排名更为科学,更具有可比性。

下一步

力争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达90%以上

按照市委、市政府铁腕治污,全力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工作安排和部署,今年江门市将以强化臭氧和PM2.5协同控制为主线,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深化各类污染源治理,强化污染天气应对,今年初已制定了12大项27小项“蓝天保卫战”重点工作任务,列入《江门市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大力推进。具体工作包括锅炉整治、压减燃煤、建筑陶瓷行业退出及清洁能源改造、公交车电动化、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柴油货车污染防治、工地扬尘污染防控等,进一步提升全年空气质量。

此外,江门市还结合《江门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8—2020年)》,计划在近期出台《江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9—2020年)》,进一步深化和落实今明两年的大气防控重点任务,力争2020年全市PM2.5和臭氧两项指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二氧化氮、PM10、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四项指标稳定达标并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

(林立竣江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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