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中加价被究刑责具有示范意义
市民论坛
近日,海口铁路民警在例行检查时,查获一名涉嫌敲诈勒索的网上逃犯关某。经了解,关某,系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曾就职于广东省台山市某医院。2018年9月30日,患者郑某向台山市警方报警,称他在当地某医院做割包皮手术时,被医生关某强行加收手术费4000元(《南国都市报》4月28日)。
尽管案件的细节尚不清楚,但通过“术中加价”和“敲诈勒索”这两个概念,可以判断出一个大致的过程:当患者因医生“术中加价”而报案时,公安机关是以医生涉嫌敲诈勒索来立案和侦办的,而当医生潜逃之后,公安机关将其列为网上逃犯。
这是一起比较罕见的案例。以往,对于“术中加价”事件,出面处理的多是卫生行政、市场监管等部门,且多被当成乱收费来处理,处理的结果,也多是退费了事。如果开除涉事医生,对医疗机构给予经济处罚等,就算很严厉了。
“术中加价”当然要被行政处罚。因为这类行为违反了行政管理规定。在医疗管理方面,医生实施手术前,要将风险和可能的变化充分告知患者,由患者作出选择,并在告知书上签字。医生跳过这些环节,临时在手术过程中增加项目,迫使躺在手术台上的患者同意加价,侵犯了患者的知情选择等权利。
然而,“术中加价”不能只得到行政处罚。患者躺在手术台上,不仅手术切口还流着血,而且麻药也会对其神志和判断力产生影响,且医生还可能通过误导、吓唬等手段迫使患者就范,在此情形下,患者几乎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医生此举,显然就是乘人之危,诈取钱财。
对于性质恶劣的“术中加价”,理应考虑是否涉嫌违反刑法。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强行索取的行为。可以看出,有不少“术中加价”行为,已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
“术中加价”在当前十分常见,几乎已成为顽疾。处罚较轻,应当是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今年3月,国家卫健委、中央网信办等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包括“术中加价”在内的乱收费成为治理重点。在此背景下,上述案件就极具示范意义。每起“术中加价”事件发生后,不仅应当依照行政法规给予处罚,还应当站在刑法的角度,评估医生的行为是否属于敲诈勒索,若属于,这要给予涉事医生以刑罚,提高其违法成本和法律威慑力。◎罗志华 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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