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吹翻铁棚 损坏七间房屋 调解员法理并用化解矛盾
□江门日报记者林立竣通讯员孟庆雷
调解背景
近日,台山市海宴镇某村举办了一场大聚会活动,吕振迎是此次活动场地布置的负责人,搭建起数十米长的铁棚。活动结束后,由于需要拆除的铁棚数量较多,吕振迎决定先拆除其中一部分铁棚,剩下的第二天再处理。不料当晚刮起了大风,把剩下未拆除的铁棚吹起,致使旁边的七间房屋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二十多名涉事房屋的业主及家属聚集在一起,要求吕振迎作出赔偿。但由于涉及人数较多,每间房屋的受损情况不同,赔偿数额难以达成一致,引起矛盾。各方当事人遂向海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罗德豪积极介入调解。
调解现场
“铁棚吹起,把我家的屋顶砸穿了两个大洞。我家的屋顶是去年才重新弄的,现在一下子就被你的铁棚弄坏,即使你帮我补洞,也不美观,你必须帮我把整个屋顶换新。”村民周伟生气地说。
“我家的屋顶也被你的铁棚弄破了,现在怎么办?”村民周兴也很郁闷地说。
其他业主和家属也纷纷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有人要求赔款,有人要求修补,有人既要求修补也要求赔款,另外还要求吕振迎把吹到屋顶上的铁棚清走,一时间七嘴八舌说个不停。
“虽然铁棚是我搭建的,但是铁棚是被大风吹起的,是属于意外事件,赔偿责任不应该归结于我。”吕振迎不甘示弱地表示。
众人听到吕振迎不愿意赔偿,一起围住了吕振迎,并表示要求吕振迎同意赔偿后,才能让其离开。
眼看着矛盾有进一步激化的可能,海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罗德豪连忙劝说大家先冷静下来,并劝导大家说:“大家有什么问题,都可以提出来慢慢讨论解决。”
罗德豪转身对吕振迎说:“虽然铁棚是被大风吹起的,但是铁棚是由你搭建的,而且活动结束后,你剩下一部分铁棚没有拆除,导致被大风吹起,这责任在于你。”
吕振迎听后点了点头。眼见吕振迎有让步的意向,罗德豪马上又对受损房屋的各位业主说:“虽然吕振迎有责任赔偿,但是你们提出来的赔偿要求也要合情合理,按正常的途径,赔偿的金额应该经过鉴定后才能确定具体的数额,当然也可以通过协商达成赔偿金额。”
经过专职人民调解员的不懈努力,逐步缩小各方当事人的分歧,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
达成协议
吕振迎同意清走铁棚,并承担赔偿责任。对周伟、周兴、周琼的房屋进行赔款;对周刚、周莹、周黛、周仁的房屋进行修补,恢复原貌。
调解员提醒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文中此类案件,虽然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被侵权人也应该充分结合实际,客观地提出正确的诉求,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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