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欠30万元本金 只还100元 被处司法拘留15日
江门日报讯(记者/胡伟杰通讯员/牟玉春何奎)本金欠款30万元,被法院拘传后只拿出100元还债。4月2日下午,恩平市法院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张某华采取强制措施,处司法拘留15日。
2014年8月18日,张某华以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曾某借款30万元,并出具《借据》一份,双方约定月息按2.5%计算,每月应付利息7500元,按月付息。借款到账后,张某华向曾某出具《收据》,确认收到30万元借款。但张某华借款后一直未支付过本息。2018年7月20日,恩平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张某华应偿还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从2014年8月18日起至确定的还清款日为止。本案移送执行后,恩平市法院未能查询到张某华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线索。执行干警向张某华及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并陆续采取了限高措施和列入失信黑名单等措施,再三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定义务。谁知张某华仍旧心存侥幸,不予理睬。4月2日下午,根据掌握的执行线索,恩平市法院执行干警赶赴江门市新会区将张某华成功控制。张某华被拘传后,交代自己只有1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无法履行所欠债务。另外,根据调查,张某华有往返香港的记录。鉴于张某华拒不交代财产线索,也不配合法院执行,恩平市法院依法对他作出上述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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