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出台“23条”护航民营经济 精准施策推动高质量发展

江门日报 2019-03-29 08:43

江门日报讯(记者/任龙)近日,鹤山市政府印发《鹤山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降低企业办事成本、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缓解融资难融资贵、支持企业做优做强、营造“尊重企业家、爱护企业家”的社会氛围5个方面,细化制定23条政策措施,并逐条明确牵头负责单位,助推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方案》指出,降低企业办事成本。一方面,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5个工作日内。另一方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便利化,将工程建设项目平均审批时限压减至100个工作日内。实行投资项目便利化审批,实施“多评合一”、并联审批,实现审批事项“全上网、全留痕、全透明、可追溯、可监管”;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全面推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

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方面,要实施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指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国家对民营及小微企业的税收减免政策。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落实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落实国家有关降低制造业和交通运输等行业税率、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政策。降低涉企中介服务收费及企业用电用气成本、工业用地成本、社保负担。

《方案》提出,缓解融资难融资贵。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国家“两增两控”及续贷政策要求,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完善民营小微企业续贷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转贷,允许“无还本续贷”和使用“应急转贷”。支持直接融资,落实民营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区域性股权市场融资的奖补政策。建立优质项目预支奖励机制。

另外,《方案》还就如何支持企业做优做强进行了细化。实施“企业上规模行动计划”,推动工业企业“小升规”,对首次升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开展创新型高成长企业培育行动。实施“百强企业稳增长行动计划”,确保全市产业及工业投资稳步增长。实施“中小微企业上云计划”,提高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计划”,支持企业推进绿色、智能制造。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加大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实施“人才解忧工程”,从上学、就医等方面解除人才发展的后顾之忧。此外,保护企业家财产权,提升企业家社会地位,营造“尊重企业家、爱护企业家”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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